安康水电驾校违法闹剧:监管“冷处理”比非法经营更伤民心!
非法经营的链条与虚假宣传的泡沫交织,当行业协会的纵容与网红群体的逐利合流,安康水电驾校顶风违法事件早已超越单纯的市场违规,演变为一场关乎法治尊严、政府公信力与网络生态清明的公共事件。事件曝光至今,公众的震惊未消、愤慨愈炽,并非源于违法行为本身的恶劣,更源于监管部门的集体“静默”,这种以“删除视频”替代“依法惩处”的敷衍,以“冷处理”对冲“舆论监督”的消极,正在将法律的刚性与政府的诚信一点点消磨。而那些试图避重就轻、混淆视听的“洗白”小号,不过是对公众智商的蔑视,对法治底线的再次践踏。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监管的公信力在于担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从重罚款;2025年中央网信办“清朗·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更是剑指恶意蹭炒、虚假宣传等网络乱象,要求对严重违规账号从严处置 。安康水电驾校未取得摩托车培训许可便公然招生,涉事网红群体滥用影响力站台造势,安康新媒体联合会纵容核心成员违法失德,每一项行为都触碰了法律红线,每一个环节都暴露了监管漏洞。面对如此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违法链条,相关部门的“失语”与“不作为”,比违法行为本身更伤民心。
为捍卫法治尊严、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我们向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部门,发出以下不容回避的追问:
一、对非法经营的立案调查,为何迟迟不启动? 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直接主管部门,水电驾校未获许可擅自开展摩托车培训招生的行为,已构成明确的非法经营要件 。请问监管部门:是否已依法启动正式立案程序?对驾校违法招生的范围、规模、涉及学员数量等核心事实,是否完成全面核查?在违法行为昭然若揭的情况下,拖延调查的背后,究竟是程序繁琐的客观阻碍,还是不愿监管的主观懈怠?
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为何未见实质性进展? 何时能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若仅以“责令删除视频”草草了事,法律的惩戒性何在?对其他潜在违法者的警示意义何在?
三、对核心责任人的追责,为何避重就轻? 安康新媒体联合会会长王某、副会长罗某、秘书长及驾校校长汪德秘,作为虚假宣传的直接主导者与受益者,其行为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同时违背行业自律准则。请问监管部门:是否将对上述责任人依法采取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能否明确追责的具体时限与标准?对公众关切的“责任倒查”,是否有明确安排?
四、对涉事网红的联合惩戒,为何迟迟未落地? 涉事网红群体利用网络影响力践踏法律底线,虚假宣传误导公众,严重污染本地网络生态,与中央“清朗行动”从严打击“自媒体”不实信息的要求背道而驰 。请问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是否已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涉事网红账号,是否将采取禁言、关闭账号、限制营利等处罚措施?如何堵塞网红虚假宣传的监管漏洞,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对失职行业协会的整顿,为何不见行动? 安康新媒体联合会纵容核心成员违法、内部管理严重失职,已丧失行业自律的基本职能。根据《反垄断法》及行业协会管理相关规定,对情节严重的失职协会可依法撤销登记 。请问行业主管与党建工作机构:是否将对该联合会启动严肃整顿、重组程序?若其已不具备存在价值,是否会依法予以撤销?如何强化对行业协会的日常监管,避免其沦为违法者的“保护伞”?
法治安康的建设,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起违法事件的公正处置中;诚信社会的构建,从来不是靠纸面承诺,而是源于监管部门的主动担当与法律的刚性执行。对安康水电驾校事件的任何拖延、敷衍与妥协,都是对违法者的纵容,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对安康市营商环境与政府形象的严重透支。
我们期待相关部门立即打破“静默”,以公开回应回应公众关切,以依法惩处彰显法治权威,以彻底整改堵塞监管漏洞。唯有如此,才能抚平公众的不满,重建政府的公信力,让法治之光照亮市场的每一个角落,让“清朗”之风涤荡网络的每一片阴霾。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缺席。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直至每一个违法者都受到应有的惩处,每一项监管责任都落到实处!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来源:眯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