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通用电梯(广东)有限公司:
西子通用电梯(广东)有限公司对梅江区三角镇“11•1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负有责任案一案。因你公司拒收按公司地址邮寄送达文书;电话、信息联系法人谢某咪等多种方式向你公司发送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均未得到你公司的签收回复。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局(梅区)应急执行催告〔2026〕1号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梅区应急执行催告〔2026〕1号)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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