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反腐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其实核心不在抓了多少“大人物”,而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宪法早就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把“尚方宝剑”就是权力不可触碰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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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基层干部哪怕只是个社区主任,一旦把权力当“私器”——比如违规侵占低保名额、挪用公款,本质上就是在挑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铁律。就像专题片里揭露的“蝇贪蚁腐”,他们看似职位不高,却把群众的“救命钱”“养老钱”当作“唐僧肉”,这种“小权力大滥用”比“大老虎”的破坏力更直接侵蚀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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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反腐不是“抓典型”,而是要让每个手握权力的人知道:法典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敬畏心才是护身符。无论是“围猎”还是“特权思想”,触碰的都是宪法红线,踩的都是法治雷区。只有让“权力”清醒、“人心”敬畏,才能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记住,红线不是虚线,试探必遭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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