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不到,为了赔偿拔管子!”! 东莞,保安父亲上班脑出血,医生告知儿子48小时内放弃治疗,可认定工伤!儿子:“他生我养我二十多年,我下不去手……”13天后,父亲还是抢救无效死亡,申请工伤认定被拒,网友炸锅!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媒体报道,2024年11月1日,51岁的保安蒋本武突然晕倒在园区门口执勤的岗亭里。工友第一时间拨打120将其送医。医院当日诊断其为高血压脑出血,需要依靠呼吸机辅助呼吸。医生明确告知其已经是濒死状态。
救,还是不救?在蒋本武的妻子和儿子蒋海心中,这不需要犹豫:必须救。蒋海红着眼说:“他是我爸啊!生我、养我二十多年,从小供我读书,自己省吃俭用……现在让我为了‘符合规定’就拔掉他的呼吸机?我下不去手!”
随后,蒋本武被转往更高级别的医院,送入重症监护室(ICU),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
治疗并未带来转机,在ICU度过12天后,蒋本武于2024年11月13日出院,次日离世。可更冰冷的打击紧随其后——
当地人社局一纸通知:不予认定工伤。理由很“合法”:死亡时间超过发病后48小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
在此后的工伤认定中,蒋本武一家遇到了难题。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蒋本武的本次事故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不予认定工伤。
家属不认可这一结果,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2025年10月9日,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消息一出,全网炸锅:“这哪是工伤保险?这是逼人做选择题:要亲情,还是要赔偿?”
有网友表示,我朋友爸爸就是这样,是机关里面的,领导过来就对女儿说,现在没办法了,救不了了,你抓紧看看,48小时拔管还能有赔偿,我朋友没拔,然后折腾了一年多,还是走了,赔偿也没有了,谁能这么狠心拔管,她爹植物人在床上躺了一年多,奇迹没有发生。
也有网友认为,——首先,患者儿子不地道……公开医生基于中道心或者好心“告知规则细节”。其次,工伤认定标准的核心要素应该是与具体工作“直接相关度”。第三,认定工伤和赔偿标准应该最大化多层次体现公平。
也有网友评论,为什么这么多人说这是法律的漏洞或者法律的不人道,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疾病本来不属于工伤范围,考虑到平衡兼顾各方利益,将定在48小时内,是因为防止过度医疗,也防止了工伤范围的无限扩大,如果没有48小时的限制,工伤保险资金早就破产了,要么大幅度增加每月交的工伤保险费,要么限制工伤范围。
不可否认,当法律把“48小时”变成一道生死线,它保护的就不再是劳动者,而是企业的账本。《工伤保险条例》设立“48小时条款”,初衷或许是防止滥用,但现实却是在制造一场道德绑架:
你要么做个“孝子”,眼睁睁看着父亲死后拿不到一分钱;要么做个“理智人”,在黄金抢救期内签字放弃,换回一纸工伤认定。
这根本不是选择,这是对人性的凌迟。更讽刺的是,医学上早有共识:脑疝、双侧瞳孔散大,基本等于不可逆脑死亡。
可法律偏偏不认“脑死亡”,只认“心跳停止”——于是家属只能眼睁睁看着亲人插满管子,在ICU里“多活”几十个小时,只为赌那一线渺茫的希望,结果却因“超时”被踢出工伤保障体系。
这不是制度漏洞,这是制度冷漠。如果一部法律,逼得儿子在父亲床前计算“还能撑多久才不算白救”,那它早就背离了“保障劳动者”的初心。
真正的文明社会,不该让孝心成为代价,更不该让救命的每一分钟,都变成索赔的倒计时。是时候修改这条“48小时生死线”了——以医学标准为准,以人伦底线为界。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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