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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财源问题是导致田中内阁下台的导火线,使田中的政治生涯和个人名誉开始受挫,那么,洛克希德案件则是从根本上断送其政治生命、最终迫使其退出政治舞台的沉重一击。旷日持久的洛克希德案件把他拖得疲惫不堪,身败名裂,在他个人历史上涂上一层浓重的“悲剧”色彩。从此,“洛案”、田中角荣、金权政治,几乎成了妇孺皆知的同义语。
1、洛克希德事件
田中离开首相职位后,作为自民党最大派别田中派的领袖,仍然从事政治活动。1976年元旦,700多位来自政界、财界、官界以及他家乡的客人,纷纷涌进田中公馆给他拜年。1月7日,田中派举行新年庆祝会,田中在会上表明了东山再起的决心,但时隔不久,风云突变。
1976年2月4日,美国参议院跨国公司小委员会主席、民主党人丘奇揭发:美国最大的飞机制造商和军火商之一——洛克希德飞机公司,为向国外推销飞机,以巨额回扣、政治捐款或津贴等名义,买通外国皇室成员、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等,使他们作出决定或施加影响,以购买这家公司生产的各种飞机。
据美国国会估计,该公司平均每出售一架飞机,就花费300万美元的贿款。该公司也承认,1970年至1975年,它向国外行贿的开支总额达2.02亿美元。此事败露后,立即在美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成为一件世界性丑闻。
美国国会在揭露此案过程中,洛克希德公司副董事长柯钦作证说,该公司为向日本的“全日本航空公司”推销三星式客机,曾向日本政界的幕后人物儿玉誉士夫和丸红、国际兴业等公司用了30多亿日元的“活动费”。
那么,这些钱落入了谁的腰包呢?
于是出现了一个政治色彩浓厚的刑事案件。
日本新闻传播媒介立刻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广泛报道。由于全日本航空公司决定引进三星式客机的时间,正好是在1972年田中、尼克松会谈之后不久,所以怀疑的目光很快转向田中。柯钦证言中提到,通过日本国际兴业公司老板小佐野贤治和丸红公司专务理事伊藤宏等人向日本“政府高官”赠贿6亿日元。
而小佐野是田中角荣的“刎颈之交”,于是,人们很快把注意力集中到以田中为首的政界要人身上。在野党和新闻界普遍认为,这“又是田中的财源之一”。新闻界的揭发、报道和文章像洪水一样泛滥,对田中的怀疑传遍了日本列岛的每一个角落。
三木武夫首相立即下令彻底调查。东京司法机关根据美方证言立案侦查,并通过外交途径从美国方面弄到洛克希德事件中涉及日本高层人物的材料。尽管田中一再表示自己是清白的,但通过侦查,事件在三四个月内有了重大突破。
从6月底到8月间,相继有15人被拘捕(重要嫌疑犯、被称为日本政界“幕后人物”的儿玉誉士夫因病未被捕)。
1976年7月27日,田中角荣也被送进东京拘留所。检察当局认定田中犯罪的嫌疑是:1973年8月至1974年2月在他任首相期间,从丸红公司的桧山广等人手中,4次接受洛克希德公司的现金共5亿日元,因而须按违反外汇法问罪。
拘留所的生活对田中来说已是第二次体验了。29年前的1947年,田中作为民主党的议员,反对片山哲内阁提出的《临时煤矿管理法》,后因涉嫌受贿而被捕,两年多以后宣判无罪。
但这两次体验不能同日而语,当年田中是刚当选议员一年的“新兵”,这次则是以“前首相”的显赫身份入狱,而且这是一次没有预告的逮捕。田中被关进拘留所之后,才让人送去手纸、牙具等日常用品,可见其“准备不足”达到何种程度。
田中的单人牢房不足5平米,待遇同一般尚未判决的犯人完全一样。8月1日,田中雇佣了12年的汽车司机笠原政则,在被检察当局传讯后自杀。8月16日,东京地方检察厅以受托受贿罪和违反外汇法罪对田中起诉。
起诉的事实是:田中在担任首相期间,洛克希德公司和丸红公司希望让全日本航空公司进口三星式客机,田中接受了这一请求和委托,利用总理大臣的职权,指挥运输大臣,决定进口三星式客机。以后,根据事前的商定,接受了5亿日元现金。
田中在被捕的时候,仅有违反外汇法的嫌疑,而在起诉阶段,又加上“受托受贿”这一“实质性犯罪”。但是,田中究竟具体进行了什么活动,田中本人对起诉事实作了哪些供述,检察当局认为“有碍公审”,一概未予公布。
2、被判刑的前首相
担任过总理大臣的人,因涉嫌任职期间受贿而被起诉,这在日本的政治史和审判史上还是首次。
起诉的第二天,即8月17日,田中在度过21天拘禁生活之后,交出2亿日元保释金,获得保释。翌年1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根据起诉,开庭审判,经过近7年的拉锯战,终于于1983年10月12日,下达对田中的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是:判田中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其受贿金5亿日元。从开庭审判,到一审判决,共公审180余次,其审理之细密,在日本刑事审判史上是罕见的。
田中是否有罪,取决于两个关键问题:一是田中是否受托接受了5亿日元的“赠款”;二是民间航空公司买何种型号的飞机,首相是否有权过问。
对于受托受贿5亿日元问题,田中及其辩护团一直予以否认。但在审理过程中,同案被告、全日本航空公司董事长若狭得治等人曾作出不利于田中的供述和证词;田中当时的秘书榎本敏夫也一度说曾亲手替田中取回5亿日元贿款。后来,他们又都翻供了,田中辩护团也于1981年提出反证说,榎本在被控领取贿款的时问里正与他人会晤,从而构成“不在现场证明”,于是“田中无罪”的说法一度占了上风。
及至同年10月,进行第146次庭审时,榎本被告的前妻榎本三惠子出庭作证,说其前夫在洛案刚揭出时,曾对她说过替田中取回这笔贿款一事,并说他曾在自家院里销毁了担任首相秘书期间的日程表、记事本和文件等证据,从而动摇了榎本“不在现场证明”。
随后法院判决小佐野贤治、若狭得治、前运输大臣桥本登美三郎及运输省原政务次官佐藤孝行等人有罪。
榎本三惠子作证之后,洛案审理的焦点转到“首相权限”问题上。司法部门认为,全日本航空公司决定购买洛克希德公司的“三星”式客机,是田中行使行政权的结果,而这一权力是在田中接受5亿日元后行使的,因此断定是“受托受贿”。
根据上述情况,法院一审判决田中有罪的理由可归纳为:
(1)滥用职权。田中身为首相,竟指示运输大臣命令全日本航空公司购买洛克希德公司的三星机,这等于田中本人指示“全日空”购买“洛”公司的飞机。
(2)受贿5亿日元。在1973年8月到1974年3月间,田中曾4次通过丸红公司收取“洛”公司贿款5亿日元。因此,其秘书根本没有收取此项贿款的说法不能成立。
(3)接受丸红公司的引诱。1972年8月23日,前丸红公司总裁桧山广前往田中私邸拜访,请田中帮忙将三星机卖给“全日空”,并允诺给5亿日元酬金。田中答应帮忙。
但是,法院方面“感念”田中在担任内阁成员与首相期间的建树,“特准予缓刑”。又由于日本有“重新保释”的法律规定,因此,本应收监的田中,在交付3亿日元保释金后走出法庭。
田中在被判罪后,全面否认判罪事实,并立即提出了上诉。
日本司法实行三审制,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之后,东京高级法院受理了田中上诉,并于1987年7月29日下达二审判决,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于是,田中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终审判决尚未有结果,田中角荣便离开了人世,田中在有生之年未看到最后结果便“含恨九泉”了。
3、倒三木运动
洛案从一开始就不是单纯的刑事案件,而是与自民党派系斗争相关联的政治事件。
1974年12月,田中因为财源问题决定辞去自民党总裁和内阁首相后,自民党内立即掀起争夺总裁职位的混战。党内两大派系领袖福田赳夫和大平正芳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大有决一雌雄,不惜导致党内决裂的危险。
副总裁椎名悦三郎受田中委托,在同党内各派反复磋商之后,决定由三木武夫继任总裁,这就是所谓的“椎名裁定”。椎名“裁定”三木继任总裁的主要理由是,“认为新总裁必须是廉洁的,除此之外还应当是能够改善党的机体,致力于党的现代化的人”。于是三木内阁诞生。
由于田中内阁的金权政治,使自民党在民众中的威信急剧下降,所以,“廉洁的三木”一上台,就致力于改造党的现行体制,主张修改捐献政治资金的做法。
洛克希德事件发生后,三木表示决心追查到底,曾亲自给美国总统福特写信,要求在调查洛案问题上予以协助。从追查初期的情况来看,三木的确摆出一副穷追不舍的架势,但是,事态的发展却使三木内阁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一则如果本案涉及现内阁的某位“高官”,内阁便会一举崩溃,二则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现内阁又不得不担负起查明真相的责任。而自民党内很多人担心会引火烧身,对三木内阁采取明顶暗抗的态度,掀起所谓“倒三木”运动。
倒三木运动的核心人物便是当年亲手把三木扶上台的椎名悦三郎。正当三木跃跃欲试清查洛案之际,椎名以自民党元老的身份,警告三木“闹得太过分”了。并讥讽地对记者说:“这回可轮到“廉洁的三木’出场了,他要大显身手了。”
并声明,“我与三木已经毫无关系”。与此同时,椎名暗中同田中、大平、福田等人会谈,商讨“倒三木”的具体步骤。经过一番策划、活动,自民党内三分之二的议员赞成三木下台。
椎名倒阁的秘密活动被新闻界披露之后,一般国民为之愤慨,认为这是“隐瞒洛克希德事件”的可耻行径,纷纷投书报端,予以揭露。与此同时,自民党议员河野洋平、田川诚一等人也为了“与腐败决别”,宣布退出自民党,成立“新自由俱乐部”,宇都宫德马也要求退出自民党和辞去众议员职务,自民党面临四分五裂的局面。
1976年七八月间,与洛案有关的政府“高官”相继被捕,更激怒了以田中派为首的自民党议员,于是,自民党内掀起“倒三木”的第二个回合。8月19日,即田中被保释出狱的第三天,以田中派为核心的“确立举党体制协议会”成立,纠集277名自民党众参两院议员签名,要求三木内阁总辞职,推举福田赳夫为继任总裁。
24日,反三木阵营议员开会,做出“刷新(自民)党”的决议。同日,15名反三木的内阁成员开会,表示不与三木合作,倒向福田一边。这时的日本政局,“如同一辆完全失控的汽车,整天在那里兜圈子。”
12月5日,自民党在众议院大选中失败,追认8名无党派人士为自民党议员之后,才勉强保住议会多数。三木承担了大选失败的责任,于12月17日总辞职。
“倒三木”闹剧的背后,固然有自民党各派系之间长期积怨而导致的内部纷争,“倒三木”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幕罢了,不过,事情的结局竟是“廉洁的三木”被迫下台,这说明“金权政治”在自民党内占有多么不可触犯的地位。
4、洛案的影响
马拉松式的审判把洛案拖向80年代,1983年10月,田中有罪的一审判决公诸于世,日本政界再度引起强烈震荡。
在野党向国会提出要田中辞去议员的议案,并要求众议院优先审议和通过。因遭到自民党拒绝,在野党议员罢会,致使国会连日“空转”。自民党非主流派也把洛案对田中判罪视为打击田中派、削弱主流派的一次战役,并进行了周到的策划。
10月19日,非主流派的福田派召开紧急会议,强调田中辞去议员问题应予讨论,并敦促自民党最高顾问召开会议,干预田中问题。
三木派也呼吁共同采取行动净化政治,排除田中在政界的影响。非主流派认为,只要能迫使田中辞去议员,不管田中上诉与否,客观上已判定田中有罪,这样就有可能分化首相中曾根康弘与田中派的联盟,改变自民党内各派的力量对比。
在严峻的形势面前,身为自民党总裁和内阁首相的中曾根首先加强党内体制,使自民党在田中问题上保持与在野党对抗的阵容,然后加固主流三派的联盟,免为外界离间。
同时把政局的重心从内政转向外交,试图通过他擅长的外交活动,取得国内外舆论的好评,以扭转自民党的被动局面。
尽管如此,在1983年12月18日的战后第16届大选中,自民党仍失去36席,未能保住众议院议席的稳定多数。非主流派认为,自民党在大选中失败,是受到田中在洛案中被判罪的影响以及中曾根在田中问题上处理不当所致。中曾根也承认,“失败的最大原因在于未能处理好田中问题”。他表示今后“要全部排除田中的政治影响”,“确立政治伦理”。
中曾根内阁一向被社会舆论指责为是在田中角荣支持下上台的,一审判决无疑对中曾根内阁以很大冲击。中曾根通过发表“排除原首相影响”的“总裁声明”,才好不容易保住了总裁和首相的位子。
1987年7月的二审判决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由于时过境迁,田中角荣自1985年2月病倒后,田中势力迅速消退,洛案的审判对政局的影响也就相对减小了。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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