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朔州政企达成换地协议,政府未履约遭企业起诉,法院判令执行后其仍拒不履行,被发最后通牒。
从地方治理与法治精神的文化维度审视,一起跨越二十载的土地纠纷,折射出权力运行与司法权威的博弈图景。2003年,山西朔州溢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受让当地一宗土地,正当项目推进至施工阶段,2006年朔州市政府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与企业达成换地共识——溢源居响应城市发展需求,同意让出已启动开发的土地,而政府则承诺另行协调匹配地块作为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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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份承载着政企互信的口头协议,却在市政府实际占用涉案土地后陷入履行僵局,“另行供地”的承诺迟迟未能兑现,企业合法权益长期悬置。直至2020年10月,溢源居将朔州市政府诉至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经一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两级司法机关均依据事实与法律,判令朔州市政府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以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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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关注的是,生效判决作出后,朔州市政府未能及时履行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公信力,忻州中院向其发出执行“最后通牒”:若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对时任市长吴秀玲采取每日50元的罚款惩戒,并依法将朔州市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举措,既是司法机关捍卫法治底线的必然选择,也从文化层面叩问着“法治政府”建设中权力服从法律、行政尊重司法的核心要义,成为观察当代中国法治进程中政企关系、权力边界的一个典型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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