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不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总觉得这法管的事都不算大事,顶多就是个治安拘留,没几天就放了。近期我去看守所会见一名女性嫌疑人,我在会见最后问她:“还有什么生活上或者家庭上需要关心的事,需要给家里老人孩子带的话吗?”她说:“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孩子。孩子还小。我们这里关了好多好多未成年人,还都是女孩子。”她不断用拉长的声音给我强调“好多好多”,还说“罪名主要集中在组织卖淫、仙人跳、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
我有时候挺清醒,也有很多时候迷迷糊糊。她这话把我给惊醒了。“这不该是一个看守所而且是还一个女子看守所独有的现象,应该是个普遍现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形势,现在究竟到了多严峻的程度?”“前段时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改,和这个严峻形势有关系吗?”
会见后,我看了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前后对照表,发现“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惩治和预防”成了这次修法的主线和重点。甚至可以说,新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篇都在强调这个方面,是对校园暴力、霸凌等违法犯罪公开宣战的战斗檄文!
一是,对违法的未成年人加大处罚力度。
去年这个时候,就有一线的民警同志给我打电话探讨。“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缺陷啊。我们有个案子,14岁的孩子打人,我们不能拘留。这个孩子是惯犯,天天在学校霸凌别人,叫来派出所,还横横的,就是不改。我们没有任何办法。”我当时说:“这可能是个别现象吧。而且就是拘留了,又能怎么样呢?出来还是不改。主要还是得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教育。”
一般情况,电话里说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但这次通话,电话那头仍喋喋不休。“家里没人管,学校管不了也不管,怎么办?”
我当时心想:“不是说了吗?个别现象。不能用个别代替一般,主要还是得通过家庭和学校正向教育引导解决。”
我现在发现我错了,他是对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上面说的情况,专门加大了对原来不能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的处罚力度。
原来是年满14不满16周岁的,以及年满16不满18周岁、且初次违法的,不执行拘留。现在是“原则上不拘留。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一年内二次违法的,可以拘留。”同时规定,即便是不拘留的,也要依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采取相应的矫治教育措施。
这是针对校园霸凌、“孩子欺负孩子”的情况,专门作的针对性规定。教育是一个方面,而且很重要,但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此前未成年人保护的倾向有些走偏,过于关心违法的未成年人,而忽视了被他欺负和霸凌的其他未成年人。
这次修法,纠了这个偏。
二是,加大学校和教师在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的责任。
“社会变了,孩子不好管了。”“社会变了,老师也不一样了。”这是较为普遍的认识。我读高中的时候,老师都还在体罚学生。有两次经历,让我记忆特别深刻。一次是:一个同学上课期间,拿着那种大白陶瓷快餐杯喝水,班主任上去就给他一巴掌。“我在这儿讲的口干舌燥,还没喝上水?你在那儿一会儿沁一口一会儿沁一口,给饮(四声)驴似的,你觉得合适吗!不揍你,揍谁?”另一次是:高二会考,我和三个小伙伴商量好,对这次不重要的考试,随便划拉划拉就交卷。“趁他们都在考试的时候,去打电子游戏。”“安静,又没人抢机位。”刚交了卷,走到考场门口,就和巡考的班主任撞了个满怀。
“你们四个这就交卷了?”没人敢说话。“你们四个站成一排。”没人敢说话,乖乖的站好。然后“pia~pia~pia~”,大耳帖子从左煽到右。中途不带休息的。煽完,班主任还不解气。又“pia~pia~pia~”,从右到左再来一遍。煽完大吼一句:“滚!”我们四个一溜烟儿的跑了。他还要叠起手中的书再砸我的脑袋,我下意识的佝偻了一下头,又被他给加赏了一记耳光!“打你不能躲,躲就加倍。”我没敢说话。
这一顿耳光给我们煽的,后来打游戏的时候,还觉得满脸燥热。现在想起来,仍有点热。“怪罪埋怨老师?”这种想法,有都不能有,想想都是“犯罪”!“回去告诉家长?”那是嫌一顿揍还不够味儿,还想再来一顿,而且更狠。“这不是找揍吗?”
现在不一样了,小学三四年级的小学生就敢举报甚至要求更换老师。老师讲浅了不行,不适宜提高学习;讲深了还不行,“没照顾到后进同学”。更别说,老师该有的威严和体罚了。我听说,现在有些小学的老师,竟然无奈到在课堂上说出“你们不听可以睡觉,但不要打扰其他同学”的话。
负责任的老师不敢管,不负责任的老师不想管。对学习是这样,对校园霸凌、校园暴力更是这样。由此导致“校风日下”。
这次修法,专门增加规定:对校园霸凌的,既要治安处罚,又要矫治教育。同时明确学校和教师责任:“学校发现或者明知这种情况,不及时报告的,责令改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等进行处分。”
这是立法通过施压的方式,在给学校和教师撑腰。对于校园霸凌、校园暴力,要人人敢管、人人能管、不管就追责,非要扭转这个形势不可
三是,赋予被害未成年人正当防卫权利。
大人打架和小孩子打架,完全是不同风格。小孩子打架,可不像泰森打拳击似的,“你一拳我一拳的有来有往”。普遍的情况是,打人的,只打;被打的,只被打,不敢还手,擎等着挨打。我在网上看到过校园霸凌的视频,几个孩子围着一个孩子,用尽了各种花招殴打和侮辱,被打的孩子连头都不敢抬。“怎么打,就是逆来顺受!”看的我都快憋出内伤了,很想钻进屏幕里,给那几个家伙狠狠揍一顿!煽他们几十个耳光!
但,这就是校园暴力和校园霸凌的现状。
所以,这次修法,专门增加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正当防卫条款。第19条规定:“正当防卫的,应当提倡,不受处罚;防卫超过必要限度,但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即便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较大损害,也要减轻处罚。”
这次修法,是通过立法给被欺负、被霸凌的孩子撑腰。“打要还手,骂要还口。”“你的忍让,不会换来对方的怜悯,而只会得到他的变本加厉!”
“忍一时得寸进尺,退一步呢?”“退一步蹬鼻子上脸!”“收起你的善良,露出你的锋芒”。”“谁打你,你就打他,谁骂你,你还打他!这不仅有你爹妈撑腰,法律也为你站台!”
四是,专门增加扭转校风学风方面的规定。
规定“组织未成年人陪酒,进入娱乐场所的,要处罚”;规定“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加重处罚”;等等。
这些,都是给全社会立规矩,给不良力量亮剑亮拳头!
“不管是谁,是校园内的也好,是校园外的也罢,谁再胆敢打未成年人的主意,一定叫他知道知道厉害!”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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