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校园欺凌首次被明确纳入治安处罚范畴。而就在1月16日,海口一名初三学生因两次殴打同学,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这也是新法施行后,海口首例因学生欺凌被拘留的案件。
这意味着,那句曾让无数人无奈的“他只是个孩子”,再也无法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
一、两次殴打同学致轻微伤,法律出手毫不含糊
1月8日,海口市秀英区一名初三学生的家长报警,称自己的孩子在校外宿舍两次遭到同一名同学殴打。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
- 2026年1月4日23时,学生小明(化名)在校外宿舍殴打同学;
- 1月7日17时,他再次对同一同学实施殴打,致其轻微伤。
事实清楚,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海秀西派出所依法对小明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办案民警符德儿说:“以往类似情况,因涉事学生未满16周岁,往往以教育调解为主。但新法规明确,年满14周岁、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不再免除拘留。”
二、新法“亮剑”:年龄不再是“护身符”
此次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作出重要调整:
两种情形下,14-16周岁未成年人可被执行拘留:
-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综合考量暴力手段、后果、悔改态度、社会影响等;
- 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针对屡教不改者。
“法律不纵容恶意,也不放弃教育。”符德儿强调,新法同时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违法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将采取矫治教育措施,既彰显法律的威严,也贯穿“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三、拘留背后:是惩戒,更是警示
这一案例迅速引发广泛关注。很多人感慨:“终于等到这一天!”
以往,校园欺凌事件常因施暴者“未成年”而陷入处理困境,受害者家长求助无门,施暴者却若无其事。如今,法律明确传递信号:
暴力没有特权,年龄不是免责金牌。
海口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魏征进一步解读:
- 行政拘留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殴打致轻微伤);
- 刑事拘留则适用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故意伤害致轻伤以上)。
二者法律性质不同,但都指向同一个原则:违法行为必须付出代价。
四、我们该如何面对校园欺凌?
此案不只对施暴者是一次惩戒,更为全社会敲响警钟:
- 对家长:不能再以“孩子小不懂事”淡化欺凌行为,及时管教才是真正的爱护;
- 对学校:需建立更有效的预防、发现与干预机制,不能“捂盖子”;
- 对学生:暴力不能解决问题,法律也不会为恶意留情面;
- 对社会:共同营造对欺凌“零容忍”的氛围,支持依法处理,保护每一个孩子的身心安全。
海口这一“首例”,是一个开始。
它告诉所有人:法律正在织密保护网,校园不是法外之地,成长不该充满恐惧。
如果我们曾为某些欺凌事件中“不了了之”的结果感到无力,那么现在,我们可以转发这条新闻,告诉更多人:
“他还是个孩子”这句话,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守护少年,既要用爱,也要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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