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正式实施。这一新规旨在筑牢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第一道防线”,提出了一系列提升监测行业整体水平的“硬要求”,比如明确了监测机构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20人,并对人员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新规之下,尽快优化调整区级监测机构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面对新规,一些设区市所属区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却犯了难。部分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的人员编制与实有人数存在差距,尚未达到新规要求的20人“门槛”,暴露出人员不足的短板。例如中部某市区级生态环境监测站编制为16人、实际在职14人,西南地区某县监测站编制为10人,而南方某自治县监测站实有人员仅为8人。
人员短缺将直接导致三大问题。一是法定职能履行受到影响。执法、监督、应急等一线监测任务繁重,人力不足可能导致监测频次不足、覆盖面不全,使监管网络的“末梢神经”反应迟滞。二是技术能力提升受限。人员规模过小往往伴生专业结构单一问题,难以形成技术合力,面对新污染物监测、复杂应急场景时更显吃力。三是潜藏数据质量风险。在超负荷运转下,全程质量控制链条易被压缩,数据真实准确的根基可能受到侵蚀。这与新规严防造假、确保真准全的初衷存在差距。
为避免人员短板制约基层监测效能,按照新规的要求加快优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构成、提升治理能力成为必然要求。优化调整区级监测机构,不是应对新规的权宜之计,而是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有着充分的必要性。这不仅是深化生态环境监测垂改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满足精准治污需求的坚实基础。区级生态环境部门人财物上收至市级后,亟须通过市级层面的统筹优化实现资源高效配置,确保基层事权得到坚实支撑,做好垂改的后半篇文章。
当前生态环境治理迈向精细化、科学化,无论是支撑溯源分析还是评估治理成效,都需要基层监测机构提供更扎实、更可靠的监测数据。各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利用好政策窗口期,为未来更好开展工作主动前瞻布局,推动机构达标建设,确保新规平稳落地,探索符合基层实际、集约高效的基层监测新路径。
探索区域整合,实现集约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借鉴成功经验,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按照地理邻近、产业类似的原则,整合多个区级站资源,组建规模适当、功能完备的区域环境监测中心。通过此举快速聚合人力与设备,实现专业化分工与规模效益,从根本上改变“散、小、弱”的局面。
强化市级统筹,建立协同机制。对于暂不适宜整合的机构,应大力强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可建立“技术下沉”与“任务上收”相结合的灵活机制。由市级技术力量定期驻点指导,同时将部分区级站暂无力承担的监测任务上调至市级中心承担,确保数据质量,让基层站能更聚焦于基础性、常规性工作。
夯实基础保障,注入持续动力。任何调整都离不开配套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应根据整合后的实际工作量科学核定并保障人员编制。财政部门需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保障实验室建设、设备更新和日常运行。同时,须建立系统化、实战化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体系,推动人员能力持续提升,确保机构达标而且提效。
新规的施行,既是一次严峻挑战,更是一次推动基层监测体系重塑升级的历史机遇。各地要直面现实,尽快优化调整区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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