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汕头潮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马文玲2003年至2023年,利用担任潮阳区河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便利,长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财物,政商交往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政府公信力。马文玲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汕头纪检监察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