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都城的清晨,稀薄的阳光刚刚费力地挤进斑驳的小巷,空气里还透着一丝凉意。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拄着拐杖,颤巍巍地站在一户人家门口。
他死死盯着门槛上坐着的另一个老头,眉头锁得能夹死苍蝇,手里的拐杖在青石板上顿得“笃笃”作响,像是在发泄着某种压抑已久的怒气。
坐在门槛上的那个老头呢?
不仅没起身迎接,反而像个没骨头的簸箕一样,双腿大大地叉开,毫无形象地蹲坐着,脸上还挂着一副“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无赖神情。
站着的老者终于忍不住了,举起拐杖,对着地上那人的小腿骨就是一棍子,嘴里那句骂更是狠毒:“老而不死,你真是个祸害!”
这一棍子,敲碎了后世两千年的理解;这一声骂,被无数人当成了攻击老年人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这骂人者,不是市井泼皮,而是万世师表的孔子;那挨打者,也不是什么恶霸,而是他一辈子的发小——原壤。
这句流传千古的“老而不死是为贼”,到底是一句恶毒的诅咒,还是一场跨越半个世纪的玩笑?
这一切,还得从这两个“怪胎”的童年说起。
在那礼崩乐坏的春秋末期,鲁国虽然号称周礼的保存地,但连年的战乱与动荡,早就让那些规矩变得摇摇欲坠。
孔子小时候,日子过得那是真苦。
所谓的“贵族之后”,到了他这一代,除了一个听起来好听的空头衔,剩下的只有家徒四壁的贫穷。
为了生存,十几岁的孔子不得不去丧礼上帮忙,也就是所谓的“儒生”行当,既能混口饭吃,又能赚点微薄的工钱贴补家用。
在那个讲究出身的年代,孔子活脱脱是个异类。
他太早熟,太懂事,也太执着于那些早已被人遗忘在角落里的“礼”。
当同龄的孩子还在泥坑里打滚、玩泥巴的时候,他却在一板一眼地摆弄祭器,演练礼仪。
而原壤,是另一个极端的异类。
如果说孔子是想把这个破碎的世界一针一线地修补好,那原壤就是想搬个小板凳,嗑着瓜子看着这个世界怎么烂透。
他放浪形骸,无视规则,别人站着他偏要坐着,别人哭着他偏要笑着,活像个还没长大的混世魔王。
按理说,这两个性格截然相反的孩子,本该是老死不相往来的,谁承想他们却成了最好的朋友。
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互补”吧。
在孔子眼里,原壤虽然行为怪诞,像个疯子,但内心纯良,没有世俗那种令人作呕的虚伪;而在原壤眼里,孔子虽然古板啰嗦,像个小老头,却是这世上唯一能看懂他孤独的人。
这一晃,就是几十年。
孔子从一个不起眼的丧礼帮工,变成了名满天下的圣人。
他周游列国,向老子问礼,在政治的漩涡中沉浮,试图用仁义礼智信来挽救这个摇摇欲坠的苍生。
而原壤,依旧在鲁国的泥土里打滚,活得像一株野草,无拘无束,自然也一事无成。
当孔子结束了漫长的流浪,满身疲惫地回到鲁国时,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去拜见权贵,而是去看看这位还在世的老友。
也就是这次重逢,发生了一件让孔子弟子们大跌眼镜的事。
那会儿,原壤的母亲刚刚去世。
原壤虽然生性洒脱,你是知道的,但他对母亲那是极为孝顺。
母亲病重时,他衣不解带地伺候,可终究挡不住死神的脚步。
母亲走后,原壤按照惯例,请这位已经成为“大宗师”的发小来帮忙主持丧事。
孔子二话没说,带着一群弟子风风火火地就去了。
到了原壤家,孔子发现那是真的穷。
给老太太准备的棺椁虽然早就备好了,但因为存放太久,积满了灰尘和污垢,木纹里都塞满了泥,看着就让人心酸。
孔子看不下去。
对于把“礼”看得比命还重的他来说,让逝者睡在这样的棺材里是大不敬。
他二话不说,挽起袖子,提来水桶,亲自拿着刷子,一点一点地清洗棺椁。
身为圣人,这会儿他只愿做一个尽职的丧礼主持,和一个体贴的朋友。
就在孔子满头大汗地刷洗棺材时,旁边突然传来了歌声。
那并不是那种悲痛欲绝的哀歌,而是一种质朴、甚至带着点欢快节奏的歌谣。
原壤爬上了高处,敲击着木头,放声高歌:“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
翻译过来就是:那狸猫的头上有花纹啊,拉着你的手是多么柔软啊…
现场瞬间死一般的寂静,连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正在干活的弟子们全都停下了手里的活,惊恐地看向孔子。
在丧礼上唱歌?
而且唱的还是这种类似情歌的调子?
这简直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是对礼法的公然践踏!
这要是换了别人,估计早就被赶出去了。
孔子正在刷棺材的手顿了一下。
那种尴尬的气氛,简直让人窒息。
可孔子没有回头,也没有呵斥,他只是低着头,继续用力地刷着棺材,假装什么都没听见,仿佛那歌声只是风吹过树叶的声音。
原壤见孔子不理他,反而唱得更起劲了,声音高亢,穿透了院墙,直冲云霄。
弟子们终于忍无可忍。
其中一个快步走到孔子身边,压低声音,愤愤不平地问:“夫子,这人太过分了!
不知礼数到了极点,您难道不该制止他,甚至断绝与这种人的交往吗?”
孔子停下了手中的活,直起腰,看着远处那个疯疯癫癫的身影,轻轻叹了口气。
他对弟子们说了这样一番话:“我听说,对于亲人,不要因为失去了才去在这个名分上计较;对于老友,不要因为他失态就忘记了往日的情分。”
孔子的意思是:原壤刚刚失去了至亲,他的悲痛已经到了极点,只是他表达悲伤的方式与常人不同,他不是不痛,他是痛到了骨子里才变得疯癫。
他想唱就让他唱吧,母亲已经去世,听不到了,但活着的朋友还在。
如果我现在用冷冰冰的礼教去压制他,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彻底失去这个朋友。
这就是圣人的境界。
他守礼,但不死守;他重规矩,更重人情。
原壤的歌声,唱的是他对生死的看透,也是他在孔子面前卸下伪装的宣泄。
只有在孔子面前,他才敢这么肆无忌惮。
丧事办完后,两人的生活又回到了平行线。
孔子继续在杏坛讲学,传道受业;原壤继续在田间地头,做一个快乐的无业游民。
直到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那个著名的“打人”名场面诞生。
那天,原壤约孔子去集市转转。
孔子虽然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太利索,但还是准时赴约。
原壤叉开双腿,像个簸箕一样坐在门槛上等着。
这种坐姿,在古代叫“夷俟”。
在那个讲究跪坐、讲究仪态的年代,这种姿势极其粗鲁,不仅不雅观,更是对他人的极大不尊重。
这就好比现在你去见一位德高望重的教授,结果对方穿着裤衩,把脚架在办公桌上等你,你说气人不气人?
孔子一看,火气蹭地一下就上来了。
几十年的交情,让他不需要在这个老朋友面前端着圣人的架子。
他看着原壤那副吊儿郎当、毫无长进的样子,既好气又好笑。
于是,孔子开启了“毒舌模式”。
“幼而不孙弟。”
——你小子小时候就不懂逊让,没大没小,是个混世魔王。
“长而无述焉。”
——长大了以后,也没干出什么正经事,毫无建树,混吃等死。
“老而不死是为贼!”
——现在老了,还不给年轻人做个榜样,死皮赖脸地活着,简直就是个消耗粮食的害虫!
说完,孔子举起手杖,在原壤的小腿上轻轻敲了一下,“以杖叩其胫”。
这一敲,不是惩罚,更像是兄弟间的打闹。
原壤呢?
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反驳,大概是揉了揉腿,嘻嘻哈哈地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锁上门,跟着孔子一起逛街去了。
这才是历史的真相。
所谓的“老而不死是为贼”,根本不是孔子对所有老年人的诅咒,而是他对原壤这个特定朋友的“私房话”。
这里的“贼”,不是偷东西的强盗,而是指“害虫”、“祸害”,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指“没有德行、没有贡献、白白浪费粮食的人”。
孔子骂原壤,是因为恨铁不成钢。
在孔子的价值观里,人的一生应该是有规划的:少年时要懂礼貌、敬兄长;成年后要建功立业、有所作为;老了以后要德高望重、给后人做榜样。
可原壤这一辈子,完美避开了孔子所有的标准。
他小时候调皮,长大了平庸,老了还不知羞耻地叉腿坐着。
在孔子看来,这样的人生简直就是失败的典范。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做朋友。
如果孔子真的厌恶原壤,真的觉得他是个“贼”,早就跟他绝交了,又怎么会亲自去他家,还跟他开这种过火的玩笑?
只有真正的老友,才能这样互相揭短,互相嫌弃,却又谁也离不开谁。
可偏偏,历史总是充满了误读。
后世的人,往往断章取义,把这个特定的场景抽离,只留下了这一句狠话。
那些在公交车上倚老卖老的人被骂,那些在广场舞上扰民的人被骂,人们挥舞着“老而不死是为贼”的大棒,以为自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殊不知,他们用错了孔子的典故。
孔子要是知道后人这么用他的话,估计棺材板都压不住了。
儒家讲究“父父子子”,讲究孝道,讲究尊老。
孔子自己活到了七十三岁,在那个年代绝对是高寿中的高寿。
如果“老而不死”真的是罪过,那孔子岂不是在骂自己?
这显然不合逻辑。
所以,这句千古名骂的真实含义应该是:一个人如果年轻时不懂礼数,成年后毫无作为,到了老年还不知检点、没有德行,只是徒增岁数,那样活着才像个“贼”一样,偷窃了时光,也浪费了资源。
它强调的是“德行”与“年龄”的不匹配,而不是单纯地攻击“年龄”。
时光回溯到两千多年前的那个清晨,鲁国的街头。
两个老头并肩走在去往集市的路上。
一个步履庄重,依然在喋喋不休地讲着道理;一个走路带风,依然一脸无所谓地听着教诲。
在那一刻,没有圣人,也没有怪胎。
只有两个走过漫长岁月的发小,在夕阳下相互搀扶的背影。
所以,下次再看到这句话,请记得那个被敲了一棍子却依然笑嘻嘻的原壤。
别让一句兄弟间的玩笑,变成了射向无辜老人的冷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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