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缴纳的是居民医保,已经很多年了,从来没有用过。去年是本人的本命年,大灾没出,小灾不断,年头年尾住了二次院,经历了不同的报销比例,至今都没有搞清楚居民医保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去年年初,我感觉臀部和腰部疼痛,去市中医院就诊,影像诊断结果出来后,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并预交了3000元住院费,共住院十天。出院后只报销600多元,报销比例为20%多一点,对照收费处公布的最低报销比例,还差一大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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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尾我又突发肛周脓肿,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也是预交3000元住院费,共住院九天。出院后只报销5角钱,看清楚了,是5角,不是5元、50元、500元。当时就问结算医生是怎样报销的?医生一句话呛得我半天说不出话来,他说你要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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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我对比两家医院公布的报销比例,居民医保住院有报销50%的,有报销60%的,还有报销70%以上的。市中医院属于二甲医院,报销的比例略高一些,市人民医院属于三甲医院,报销的比例略低一些。

问题是我二次住院,报销比例都没有达到医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特别是市人民医院,基本上没有报销。而且两家医院打出的结算单据也看不懂,咨询医生也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

我想这个问题应该与医院用药和医保的统筹账户有关,具体原因实在搞不懂。不管怎么说,报销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最低标准,再缴纳居民医保就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