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8.11王国维致马衡、沈兼士】兼士、叔平仁兄鉴:昨阅报纸,见北京大学考古学会《保存大宫山古迹宣言》,不胜骇异。大宫山古迹所在地是否官产,抑系皇室私产;又是否由皇室赏与泊贝勒,抑系洵贝勒自行购置,或竟如《宣言书》所谓强占?均有研究之余地。因洵贝勒之毁坏砖塔,而即谓其占据官产,已无根据;更因此而牵涉皇室,则尤不知学会诸君何所据也?至谓“亡清遗孽擅将历代相传之古器物据为己有”,此语尤为弟所不解。夫有明一代,学术至简陋,其中叶以后,诸帝尤不悦学,故明代内府殆无收藏可言。至珍异玩好,则甲申之变已为闯贼搜括殆尽。明亡于是年三月,而大清世祖章皇帝始于十月,自盛京人居大内,宫廷空虚,垂六阅月,其间明之遗物,闯贼劫掠之所剩者,又经内监之隐匿,宵小之攘窃,殆无子遗。故顺治初年,故宫遗物阗溢都市,吴梅村《读史偶述》诗云:“宣炉厂盒内香烧,禁府图书洞府萧。故国满前君莫问,凄凉酒盏斗成窑。”又《送王员照》诗云:“内府图书不计钱,汉家珠玉散云烟。而今零落无收处,故国兴亡已十年。”当日布棚冷摊情形如此,是本朝人关以后,未尝得明代之宝器也。
其可谓历代相传之古器物者,近如国学之石鼓,稍远者如房山之石经,远者如长安之碑洞,皇室未尝据为己有也。其可谓历代相传之古籍者,惟内阁大库之书籍,多明文渊阁之遗,此于宣统初年,我皇上即以之立京师图书馆,其支流为今之历史博物馆,皇室未尝据为己有也。今日内府之所藏,皆本朝二百余年之所搜集,其大半购自民间,其小半得于臣工之所进奉。《高宗纯皇帝御制文集》题跋一类,与《御制诗集注》中历纪其事,可复按也。故今日宫中储藏与夫文华、武英诸殿陈列诸物(此二殿物民国尚未缴价以前),以古今中外之法律言之,固无一非皇室之私产,此民国优待皇室条件之所规定,法律之所保护,历任政府之所曾以公文承认者也。夫以如此明白之私产而谓之占据,是皇室于实际上并未占据任何之财产,而学会诸君于文字上已侵犯明白之私产矣。夫不考内府收藏之历史与优待条件,是不智;知之而故为是言,是为不仁;又考古学会反对内务部《古籍、古物、古迹保存法草案意见书》,于民国当道提取古物陈列所古器作疑似之辞,而对皇室事,无论有无,不恤加以诬谤,且作断定之语,吐刚茹柔,是为无勇。不识学会诸君于此将何居焉?又优待条件载,民国人民待大清皇帝以外国君主之礼,今《宣言》中指斥御名至于再三,不审世界何国对外国君主用此礼也?诸君苟已取销(消)民国而别建一新国家则已,若犹是中华民国之国立大学也,则于民国所以成立之条件与其保护财产之法律,必有遵守之义务。况大学者,全国最高之学府,诸君又以学术己任,立言之顷,不容卤莽灭裂如是也。抑弟更有进者,学术固为人类最高事业之一,然非与道德、法律互维持,则万无独存之理。而保存古物,不过学术中之一条目,若为是故而侵犯道德、法律所公认为社会国家根本之所有权,则社会国家行且解体,学术将何所附丽?诸君所欲保存之古物,欲求其不为劫灰,岂可得乎?即不然,强有力者将以学术名,而行掠夺侵占之实,以自盈其囊橐,诸君所谓文献,将全为粉者将于是乎实现,不审于学术何所利焉?于诸君又何所利焉?二兄素明事理,于此《宣言书》竟任其通过发表,殆偶失之不检,故敢以意见陈诸左右。
又弟此书,乃以考古学者之资格,敬告我同治此学之友,非以皇室侍从之资格告大学中之一团体也。知我罪我,弟自负责,无预他人,合并附告。伏希亮察。并候起居不尽 弟王国维顿首
再启者:弟近来身体孱弱,又心绪甚为恶劣,二兄前所属(嘱)研究生至敝寓咨询一事,乞饬知停止;又研究所国学门导师名义亦乞取销(消);又前胡君适之索取弟所作《书戴校水经注后》一篇,又容君希白钞(抄)去“金石文跋尾”若干篇,均拟登大学《国学季刊》,此数文弟尚拟修正,乞伤主者停止排印。至力感荷。王国维又顿首
1924年3月,北京大学古迹古物调查会(考古学会前身)派顾颉刚、容庚等调查大觉寺大宫山古迹及碧云寺古冢等,然后于同年8月发表了《研究所国学门考古学会保存大宫山古迹宣言》。指陈皇室“占据官产”、“亡清遗孽擅将历代相传之古器物据为己有”等。
王国维看到宣言“不胜骇异”直接就炸毛了,当即致函沈兼士和马衡辩驳,并将问题置诸社会法律的高度。
问考古学会说“毁坏”、“占据”都有什么证据?并说故宫里没有文化遗产,有的都是大清皇室的私产,就连传承下来的书也都移交京师图书馆了,你们凭什么要诬陷“我皇上”?
王国维还在末尾特别注明,他是“以考古学者之资格”写这封信的,为的是“敬告我同治此学之友”,而不是以“皇室侍从”的身份来讲话。
王国维越想越气,又在信后面加写了“再启者”,更其决绝不留余地:你俩派的研究生别来了,恕不接待!给胡适和容庚的那两篇文章你们也别登了,叫印刷厂赶紧停!
这等于完全断绝了与北大的诸种学术联系!看完信你都能想象一个胡子乱颤的小老头儿那气急败坏的样子。
然后他果断地离开北大去了清华国学研究院--此时距他投湖还有三年。
王国维致罗振玉 | 书法丛刊(2008年第二期).文物出版社
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王国维是一个被“供起来”的人。你几乎很难看到有人真正去问一个问题:这个被奉为国学宗师的人,在他所身处的那个剧烈转型的时代,到底站在什么位置?
我们太习惯把他放进“悲剧天才”“殉道者”“学术殉难”的框架里,于是所有尖锐的问题都被情绪化处理掉了。可如果我们稍微不带敬意地看一眼他的现实处境,就会发现一个不太好看的事实:
王国维,并不只是一个被时代碾压的学者,他也是一个深度嵌入旧制度、并主动为它服务的知识分子。
罗振玉 |
是罗振玉带坏了王国维吗?
一开始是师生,后来罗振玉带王国维去日本开眼界,研究甲骨文,再后来王国维在上海,罗振玉在日本,王国维把收集到的古董源源不断地寄给罗振玉,罗振玉大发其财,因为他倒卖的比起卢芹斋来还是小儿科,所以他并没有被人唾骂。
王国维的思想底色,本来就是偏向“君主—秩序—等级”,而不是“民主—革命—平民”的。在结识罗振玉之前写的《论近世学术界之潮流》、《政治学丛说》、《叔本华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这些文章里,他对“人民主权”和“民主政治”抱有根本性的怀疑。在《政治学丛说》中,他明确说过一句非常关键的话(大意):以多数人之意志决定国家大事,并不能保证政治之正当与高明。
这种思想他是从叔本华式的悲观主义哲学出发,厌恶任何“群众政治”和“激情政治”。
在他看来,人性是被欲望驱动的,群众一旦掌权,政治只会变得更残酷、更庸俗、更短视。
在他的文章里反复看到类似判断:政治之要,在节制,而不在放纵。而民主政治,在他眼中,恰恰是把政治交给“欲望集合体”。
所以,在 1905 年前后——中国革命尚未成功、罗振玉也还没成为“遗老核心”时,王国维已经在理论上站到了“反民权、重秩序、尊权威”的一边。
罗振玉的作用,并不是“把王国维从自由派变成保皇党”,而是把一个原本就反民主、反革命的学者,推入了一个现实的政治阵营。不是人带坏了思想,而是思想选择了阵营。
海宁王忠悫公传 | 罗振玉.《王国维先生全集 附录》.台湾大通书局
王国维不是被强迫的。他进入清室任职,参与宫廷学术机构,为溥仪服务,提供历史与文化的权威性支撑。那些关于殷商、关于正统、关于王权谱系的研究,在纯学术层面固然精致,但它们同时也是一套政治叙事的底层零件。
这才是问题的核心。王国维的学术,并不是悬浮在真空中的,它与一个失败王朝的政治复活计划高度耦合。
后来的人之所以不愿正视这一点,是因为太难看了。你可以接受一个忧郁的诗人投湖,但你不太愿意接受一个为旧皇权生产意识形态的学者投湖。前者是美的,后者是尴尬的。
于是,我们得到了一种去政治化的王国维。他被包装成一个只爱“真理”、不问“现实”的纯学者,好像他只是误入宫廷图书馆,恰好又太孤独,于是跳进了昆明湖。
但事实是,他无法从那个系统中抽身。
新文化运动已经展开,胡适、鲁迅、陈寅恪那一代人正在用新的学术制度、出版体系和公共话语空间重建知识人的位置。而王国维,所有的学术资源、生活依托、社会身份,都仍然系在罗振玉和清室身上。他一旦脱离,就什么都不是。
他不是不知道时代已经过去了,他是走不出来。
所以他的死,与其说是“殉学”,不如说是“脱钩失败”。他既无法真正回到皇权秩序中获得安稳,又无法切断与之的牵连,重新进入一个现代学术共同体。精神上的断裂,最终变成了现实中的坠落。
那么,王国维是不是“封建余孽”?
如果这个词指的是“在情感与制度上仍然认同君主制与旧王权秩序的知识分子”,那答案恐怕是肯定的。他的悲剧不在于他爱旧制度,而在于他试图用最现代的学术方法去拯救一个已经死亡的政治世界。
这也是他真正的可悲之处。
清华大学研究院第一届毕业生合影 | 1926年.前排右四起:陈寅恪赵元任、王国维、梁启超、李济
1916年,王国维到京都已经历四暑五冬,均有罗振玉出资补助,由于不愿再麻烦罗氏,便决定回国。
2月回到上海出任《学术丛编》的编辑,继续从事甲骨文、考古学研究。
1917年著《殷周制度论》,指出“中国政治与中国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
1918年1月,为蒋汝藻编藏书目糊口,同时蔡元培来函拟聘王国维为教授,婉辞不就。要说王国维也真是能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硬汉子。
1921年,应允出任北大教授。
1923年,应召任清逊帝溥仪“南书房行走”,“加恩赏给五品衔,并赏食五品禄”。
1924年春,北京大学国学研究所拟聘王国维为主任,考虑再三不就。秋,国立清华大学拟办研究院,曹云翔欲仿照美国大学研究院办法,与胡适商议。胡适建议参考宋、元以来的书院制,并推荐梁启超和王国维为导师。曹云翔又邀请陈寅恪、赵元任、李济为导师。但胡适上门敦请时,王国维婉辞。
10月23日,冯玉祥赶溥仪出宫,暂住醇王府,王国维陪同。经此事变王国维自认日在忧患中,经常想要自杀,被家人劝阻未果。
1925年2月,胡适请溥仪代为劝说,王国维才奉诏到任清华国学研究院,主攻西北史地学、蒙元史学,这也是他1927年逝世前的最后两个研究领域。
1927年,政治气氛巨变,诸如王国维、梁启超等许多人都对中国前途流露着不安和悲观。
6月2日上午,雇人力车到颐和园,自沉于昆明湖鱼藻轩,王国维留下遗书,封面上书写着:“送西院十八号王贞明先生收”,最后落款时间和签名是:“五月初二,父字。”遗书内容如下:
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事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殓,即行藁葬于清华茔地。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移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也。书籍可托陈吴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人料理,必不至于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汝等,然苟谨慎勤俭,亦必不至饿死也。
根据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一书第四章〈天津的“行在” (1924 – 1930)〉中之说法,王国维早年受罗振玉接济并结成儿女亲家,然而罗振玉常以此不断向王氏苛索,令王国维走投无路而自杀。然此说有漏洞,逊帝或有所忌讳而不遑多言。马叙伦在《石屋馀渖》也曾说王国维是被罗振玉所迫后自杀的…
王国维遗书 | 民国十六年五月初三
【王国维遗书】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即行槁葬于清华茔地。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于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也。书籍可托陈、吴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料理,必不至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汝等,然苟谨慎勤俭,亦必不致饿死也。五月初二日,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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