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公示了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寻自然执罚﹝2025﹞87号显示,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存在违法占地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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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0〕288号),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责令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土地面积0.2479亩(165.27平方米)至寻甸县羊街镇甸龙村委会余家屯村;没收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在符合规划的土地上建设的建(构)筑物,没收的建(构)筑物为:硬化地坪占地面积0.2479亩(165.27平方米);对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非法占地0.2479亩(165.27平方米)并处罚款,水田占地面积0.2479亩(165.27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人民币3470.67元(大写:叁仟肆佰柒拾元陆角柒分)。
公开信息显示,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6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立军,公司大股东是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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