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栾川县、偃师区

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增雨(雪)作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加土壤墒情,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经区政府批准,将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6年1月19-20日,根据天气形势,适时开展作业。

二、作业区域

偃师区域范围内。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火箭。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偃师区域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偃师区气象局

联系电话:0379-67712680

特此公告

偃师区气象局

2026年1月18日

来源:洛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