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晓编

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05)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调查。证监会认为容百科技1月4日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容百科技2019年7月22日上市,是科创板首批挂牌的上市公司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多元材料、磷酸锰铁锂材料、钠电材料及多元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50.88亿元,归母净利润2.96亿元。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86亿元、归母净利润-2.0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0.64%、274.96%。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根据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签署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之约定,自 2026 年第一季度开始至 2031 年,容百科技预测合计向宁德时代供应磷酸铁锂总量约为 305 万吨。合同总销售金额超 1200 亿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容百科技在发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的同时,也发布了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上交所问询函指出:公司已披露拥有的建成磷酸铁锂产能与本次协议预计供应的产量相差甚远。对方最终采购量及公司的需求保障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年度性的或者单笔采购合同为准;双方未依本协议规定履行任何强制性义务,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根据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公司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

上交所问询中要求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 1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问题以书面形式回复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两次延期回复的公告后,于1月19日公布了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在回复中披露:

1、协议未约定采购金额,“1200 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最终实际销售规模需根据实际订单签订时的原材料价格以及数量确定,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原公告对合同总金额表述不严谨。

2、结合公司拟建及在建产能、资金匹配等情况,公司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的综合能力。

3、甲乙双方未依本协议规定履行任何强制性义务,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单项或单次人民币 500 万元(若多次或多项违约,则违约金将累加)。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遭受的损害,无论本协议终止与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

4、本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由公司铁锂事业部在协议拟定期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同步报告了协议签批进度,公司证券部接到董事会秘书通知后编制了公告内容,经董事会秘书审查,并组织临时公告披露工作,但是未报董事长签发。

5、原公告对于本协议签订后可能产生的风险提示不够充分,部分用语不够规范,但不存在借大额合同进行股价炒作的动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