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向日葵(300111)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向日葵(300111)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一、索赔依据
2026年1月14日晚间,向日葵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监管局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对其进行立案。
2026年1月14日晚间,向日葵公司同时发布终止重组事项,主要原因是收到立案告知书,已依据相关规定,公司不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因此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2026年1月15日,向日葵股价遭遇“20CM”一字跌停,市值蒸发逾20个亿。2026年1月16日继续下跌17个点。前期受利好影响入场的股民面临了大量的亏损。
根据前期公开监管信息,此次向日葵极可能涉嫌前期《重组预案》存在误导性陈述。
2025年9月8日,向日葵(300111)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称公司正筹划收购“兮璞材料”及“贝德药业”的股权。
2025年9月22日,向日葵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此后,向日葵股价一路走高,直至被中国证监会突发立案……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买入向日葵股票,并且在2026年1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法律措施,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代理索赔诉讼。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 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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