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正药业发布公告称,经查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1—2024年期间年度报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投资收益等科目。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报告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被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蒋国平、沈星虎,时任总经理李琰、肖卫红,时任财务总监张祯颖,时任董事会秘书沈锡飞。

最终,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相关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海正药业公告)

(编辑:杨燕 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