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易事特(30037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重要进展,目前已有投资者索赔获得胜诉判决。
2026年1月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批量获得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部分案件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测算报告。
2024年12月31日晚,易事特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易事特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综上,易事特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3年5月12日之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批量获得法院立案,2026年1月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帕瓦股份(688184)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一次法院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帕瓦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获得法院立案,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后续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9月8日,帕瓦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9月19日到2025年3月26日之间买入帕瓦股份股票,并且在2025年3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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