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一男子从浙江跑到上海嫖娼,在与女方发生关系后,突然勒住女方的脖子,逼迫、转走女方账户里的4万元并将女方梳妆台抽屉内的7000元现金拿走。事后,男子还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将对方的手机格式化并取走手机卡,使用纸巾擦拭房内碰触过的物品,穿着对方的衣服离开,而后又将对方衣服、手机卡等物品扔到河里,才打车离开上海。男子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怎料次日刚回到浙江,钱还没有捂热,便被警方抓获!最终悲剧了,所得钱款被追缴返还给受害女子,一分钱没得,还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1万。
“别乱动!再喊就勒死你!”候某怎么都没想到,一次普通的“服务”,竟然会变成一次抢劫,还差点丢了小命。
那天,马某进了屋,看见候某,付了钱,事情按部就班地开始。完事以后,可能是她那副司空见惯的样子,也可能是瞥见她随手扔在化妆台上的手机。
“凭什么我累死累活,她弄点钱就这么容易?”就是这股离谱的“不公平”的感觉,混着脑子里的那点冲动,让马某掐住了候某的脖子。
“把你手机里的钱,全转出来!”候某无法理解,一场用金钱标好价格的、短暂的关系,怎么会变成这样。可脖子上的疼痛,让她只能她哆嗦着打开手机,在他眼神的逼迫下,点开支付软件,把4万元全都转给了马某。
但他还嫌不够,居然还盯上了梳妆台的抽屉,拿走了里面的7000块现金。这时候,马某开始那股冲动,早就被更直接的贪婪和一种“反正都这样了”的横劲取代了:事儿已经干了,回不了头了,肯定得多拿点,这险才没白冒。
等他看到一旁不停咳嗽、抹泪的女人,这才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绝不能被抓!”就是这个想法,让他开始了一系列“善后”:他先把侯某的手机恢复成出厂设置,抠出里面的手机卡。接着,他像个专业的清洁工,抽出一张张纸巾,开始擦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门把手、电灯开关、水龙头……所有他可能碰过的地方,都不放过。
然后,他脱掉了自己的衣服,换上了侯某的外套,好像这样就能变成另一个人。做完这一切,他才踏上回浙江的路。路上经过一座桥时,他把那身衣服和手机卡,扔进了河里。在他自己看来,这就算给他的“完美犯罪”画上了句号。
可他没想到,警察的动作快得出乎意料,等他第二天刚回到浙江,警察就找上门了。
从他的手掐上别人脖子的那一刻起,那条通向九年牢饭的路,就已经在他脚底下铺开了。
其实,这件事之所以这么严重,是因为,马某从一件错事,跳到了另一件更可怕的错事上。嫖娼当然是违法的,被抓到一般是关几天、罚点款。但当他用手掐住别人脖子、用暴力去抢钱的那一刻,事情就完全变了性质。
抢劫,是侵犯财产罪里最重的一种,只要干了,起步就是三年以上牢饭。而他抢了四万七,这在上海,早就远远超过了“数额巨大”的标准。法庭判他九年,不光是因为这笔钱,更是因为他用了暴力,公然挑战了社会的秩序。
只能说,人生有些岔路口,选哪边真的就是一念之差。而这一念,有可能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的代价。所以,在想着钻空子之前,一定得先掂量掂量,那个后果,自己到底能不能扛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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