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日前,四川达州渠县公安局公布一起特殊案例:1月15日清晨,15岁少年小明(化名)与14岁的小杨因玩牌发生纠纷,继而动手殴打对方,致小杨鼻部、口腔等多处受伤,最终被行政拘留。

小明曾于2025年5月因盗窃、殴打他人被查处,但当时作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被执行行政拘留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成为处理此案的关键依据。依据新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在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将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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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向小明释法。图据渠县公安

案件升级:

从“不予执行”到“依法拘留”

这起案件的发生过程并不复杂。据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调查,两名少年因言语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小明动手殴打小杨,造成对方身体损伤。

复杂性在于小明的违法历史。其在2025年已有一次盗窃与殴打他人的违法记录,公安机关当时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但因旧法对年龄的限制,未予实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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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被行政拘留。图据渠县公安

新旧法律之间的区别,在此案中有明显体现。旧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一般不执行行政拘留。

新法则增设了关键条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小明的行为时间与次数,精准地触发了这一新规。

渠江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并予以执行。这一转变,标志着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处置,开始从“以教代罚”向“惩戒结合”迈出实质性一步。

惩戒不是终点,教育与预防才是根本目的。渠县公安部门在案件处理后,迅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学校,开展以案释法的专题讲座。

法律更迭:

精准划定“宽容不纵容”的界限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未成年人处罚的规定,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其核心精神被概括为 “宽容但不纵容” 。

除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的情形外,新法还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达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介绍,这一调整回应了长期以来的社会关切。过去,少数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因熟知“初犯不拘留”的旧规,对法律缺乏敬畏,甚至出现反复、恶意违法的现象。

法律界人士也指出,新规并非简单降低处罚年龄,而是建立了一个更精细、更具梯度的责任认定体系。它既保留了法律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的必要保护,也堵塞了被恶意利用的规则漏洞。“对于未满14周岁的违法者,法律仍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但会通过训诫、专门矫治教育等更严格的措施进行干预。”

全国同步:

多地出现新法“首拘”案例

渠县的案例是全国执法趋势变化的一个缩影。封面新闻记者检索发现,随着新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多地相继报道了对适龄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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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公安局民警进校园普法。图据渠县公安

在内蒙古五原县,4名14岁的霸凌者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在湖南湘潭,一名15岁少年因一年内两次盗窃被拘留十二日;在广东湛江,3名持械追打他人的15岁少年被依法行政拘留。

一个颇具代表性的细节是,湛江一名被拘少年在事后表示“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这句无意之言,折射出新法落地带来的震慑效应——过去被部分人当作“护身符”的年龄计算,如今已成为需要严肃对待的法律责任红线。

这些几乎同步发生的案例表明,新法的执行并非个别地区的特殊做法,而是全国公安机关统一、严格的执法行动。它向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容忍度,已有实质性的重新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