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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寻美南部(原南部传媒)推送

无人机不是“想飞就飞”

NANCHONGGONGAN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无人机的普及,其飞行安全与合法性日益受到关注。近日,南充市公安局低空警务中心牵头,在全市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开展无人机飞行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多起违规飞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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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动依托科技手段与常态巡查,重点针对未实名登记、未依规报飞、超过适飞高度等典型“黑飞”行为开展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15起,对16名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暂扣多架违规飞行无人机。其中,多数案件涉及未按规定实名登记、飞行高度超过120米真高限制等行为。本期,我们就通过几个典型案例一起了解一下。

01

典型案例回顾

利用无人机非法狩猎

2025年12月30日22时许,南充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联合阆中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思依派出所、阆中市自然规划局,在阆中市思依镇成功抓获一起利用无人机实施的非法狩猎行为。现场抓获杨某、凌某、唐某、邓某四人,并在其驾驶的私家车内查获已被猎杀的小麂一只、无人机一架、坠箭若干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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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阆中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会同阆中市自然规划局已依法对涉案的无人机、坠箭、猎获的小麂死体等物证予以扣押,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未实名登记+“超高黑飞

2026年1月1日以来,违法行为人冯某在没有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报备的情况下,多次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仪陇县日兴镇辖区等地真高120米以上管制空域飞行。该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构成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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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仪陇县公安局日兴镇派出所依法调查后,依据条例对冯某予以行政处罚

未登记并将无人机擅自借由他人“黑飞”

2026年1月6日凌晨,营山县公安局小桥派出所接线索:辖区上空发现疑似“黑飞”无人机,飞行高度超120米且未依法进行申报。办案民警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锁定目标,于当日凌晨在骆市镇附近查获正在收装无人机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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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5年12月18日及2026年1月5日,王某康在骆市镇、灵鹫镇等地,使用其堂哥王某名下未实名登记的大疆经纬无人机进行违规飞行。其飞行超过规定高度,进入国家管制空域,且未向相关部门申报飞行计划。目前,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无人机持有者)、王某康(实际飞行人)分别进行行政处罚。

02

无人机“黑飞”的危害

(点击观看视频)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取得相应飞行资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或未实名登记就擅自飞行等违规飞行行为。无人机“黑飞”可能会造成以下危害:

一、“黑飞”无人机可能扰乱航空秩序并对军民通航飞行安全造成危害;

二、“黑飞”航拍可能会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公民隐私。

03

法律链接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九条】: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并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规定【第三章第四十六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04

南充公安提示

1.实名登记是前提:所有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依法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进行实名登记,确保“一机一码”、信息可溯。操控无人机飞行前,应当提前了解、关注飞行所在地的管制空域通告、公告以及相关风险警示、管理规定等,对非法开展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适飞空域有要求:在适飞区域内,无人机飞行不得超过规定飞行高度。

3.管制空域勿闯入:机场、军事管理区、国家机关、广播电视台站、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周边净空保护区,严禁无人机擅自进入。

4.飞行计划要报备:在管制空域内飞行,需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申请批准。

05

低空安全,人人有责

为进一步加强无人机合法飞行管控,维护南充空域飞行安全和秩序,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无人机违法违规“黑飞”行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存在无人机“黑飞”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公安机关将会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处理,举报受理单位和办案人员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严守低空,安全飞行。南充公安将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飞行。筑牢城市“低空防线”,需要你我共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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