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如何合法合规开展中医诊疗?
近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发布了一起行政处罚:3名西医擅自开展中医药诊疗等行为,被处罚!此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
处罚文书显示:某市人民医院因使用3名非卫生技术人员(未经中医培训、考核的西医医师开展中医药诊疗活动),以及未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未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被罚款9万元!其中,“西医开中药”的违规行为被罚款5万元,占了总罚金的一半以上。
当地卫生健康局明确指出,未经中医培训考核的西医,即便具备较高学历和丰富西医临床经验,在中医药诊疗领域也属于 “非卫生技术人员”,其执业行为本质上是 “超范围执业”。
据悉,这家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它兼具 “省重症肌无力医院”“市心血管病医院” 等多重身份,编制床位达3400张,在岗职工超4000 人。
这一处罚并非空穴来风。当地卫生健康局明确列出了处罚依据:
处罚依据1,使用3名未经中医培训、考核的西医医师开展中医药诊疗活动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7年4月1日施行)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修订)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参照〈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罚款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2,未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二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3,未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不少网友提出疑问:“速效救心丸、云南白药这些在药店随处可买的非处方药,为什么医生反而不能开?”
还有网友分享类似经历:“某中医妇科副主任医师因没有妇科临床执业证,连西医妇科检查都无法开展。”
而医疗从业者的看法更显专业分歧,部分西医认为 “本科阶段学过中医学、方剂学,具备基础认知”,不应被完全禁止开中药;中医从业者则反驳 “中医学习西医课程占比达35%-45%,远高于西医学习中医的10%,执业权限却不对等”。
还有一位医生表示:“见过太多西医凭药品说明书开中药,把‘千人千方’变成‘千人一方’,患者吃了没效果还算轻的,耽误病情才要命。严查不仅是保护患者,也是给行业‘纠偏’”。
来 源 / 华医网综合整理自中原大健康、粤卫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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