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15日凌晨,石家庄火车站的灯还亮着,46岁的史建强拖着沉重行李走出检票口。他刚刑满释放,头发花白,脚步却异常坚定。站台上寒风凛冽,他深吸一口气,对迎接的好友低声说了四个字:“事未了结。”那一刻,他心里明白,属于自己的较量才刚刚开始。时间把镜头倒回七年前,这一连串风波的起点,其实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酒席。
1996年2月13日晚,石家庄市中心的金利大酒店灯火通明。答谢宴前,史建强刚完成一期《中国发展》杂志的策划,想请几位常年支持的地方干部吃顿饭。来宾不多,却个个背景不俗。酒至半酣,有人提到“省委那边可能要动一动”,让本就微醺的史建强顺口谈了程维高父子的消息。言语里,他对程慕阳“仗父作威”的作派颇有微词。席间一名副厅干部不动声色地把话记了下来,第二天就传进程维高耳朵。程维高读完汇报,冷笑一句:“井底之蛙,也敢编排我?”这句话成了专案组启动的暗号。
两个月后,史建强南下福州采访改革典型。4月18日凌晨两点,一阵急促敲门声打破了酒店走廊的寂静。五名便装男子出示一张“内部协查通知”,带走他。当天傍晚,他被押进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罪名暂定为“涉嫌非法出版”。没有逮捕证,没有移交手续,只有一句冷冰冰的“配合调查”。史建强意识到,麻烦远比想象的复杂。
押解回石家庄途中,专案组负责人杨益铭不时试探:“听说你和前任省委领导关系匪浅,他们是不是到处告状?”史建强闭目不答。抵达看守所后,三项罪名接踵而至:贪污、伪造印章、投机倒把。新的“供词”一旦写好,结案就能生效——这是杨益铭对他的“好意提醒”。史建强咬牙拒绝:“宁可坐牢,也不背假案。”自此,审讯室里的灯常亮不灭,硬拖软磨轮番上阵,他却始终没签字。
1997年1月,邢台中院宣判:史建强十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财产没收。坊间有人摇头叹息,也有人揣测他得罪了哪条“大鱼”。然而河北政界暗流涌动的根源,被外界知晓还要再等三年。
2000年2月,程维高秘书李真案发,调查组在其帐本里发现了程氏父子巨额受贿线索;同年夏天,程维高被中纪委立案审查。河北官场一夕剧震,许多被封存的证人证词浮出水面,史建强的卷宗也重新摆上了案头。只是,一纸再审申请想要撼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难度可想而知。
此时,史建强在狱中已熬过四个年头。律师张星水辗转京、冀两地奔走,求助于人大法工委、最高检申诉厅,却屡屡碰壁。一次饭局上,他把案情讲给老校长夏家骏听。夏家骏拍桌:“学术讲求真,司法更不能糊弄。”夏教授随即写信给全国人大信访局,附上长达两万字的法律意见。工作人员阅读后,向石家庄中院发函核查。遗憾的是,回函仅用一句话概括:“维持原判,理由同前。”
案件进入僵局。不久,一位在军中素以嫉恶如仇著称的老人出现。阴法唐上将,当年跟随刘邓大军转战华北,在河北插过旗,对这片土地有特殊感情。2003年初,他从夏家骏处听闻史建强案,翻阅材料后,只说一句:“冤得离谱。”2月,他亲笔写信给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列明三点:其一,侦查程序严重违法;其二,三项罪名缺乏事实支撑;其三,关键证据多由专案组单方取得。信中语气平和,却字字见血。
地方再拖延已不现实。20天后,省政法委牵头复查;7月,河北高院启动再审。法庭上,公诉方无法拿出贪污“赃款”实证,伪造印章鉴定报告也被专家当庭否定;所谓“投机倒把”更是缺乏法律依据。11月10日,河北高院宣告原判撤销,史建强无罪。当庭,书记员读到返还财产一栏时,旁听席中有人低声感叹:“迟来的正义,总算没走远。”
程维高此时已在隔离审查。面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结论,他在决定书上写下十五个字:“服从中央决定,感谢中央对我的关心。”之后被安排到江苏常州养病。2008年春,他确诊肺癌;2010年12月28日病逝,终年75岁。
史建强出狱后,重返媒体圈已无可能,他索性转做法律咨询,把自己那段灰暗经历整理成培训教材,提醒后来者。“不懂法,就像骑单车没刹车。”他在一次公开讲座中这样说道。台下学员听得出神,很难把这个沉着的中年人,与当年被突然带走的新闻人联系在一起。
回顾全案,许多人对阴法唐评价颇高。老将军行事低调,却关键时刻敢言。冤案得以平反,背后是法律程序的纠偏,更是少数人坚持到底的结果。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那封言辞犀利又不失温度的书信,史建强的名字或许仍困在厚重卷宗里,成为一个含混的编号。历史的齿轮在1996年2月的酒席里悄然转动,也在2003年11月的寒夜中嘎然止住。有人跌倒,有人扶起,曲折与救赎之间,只隔着几封信、几张判决书和一份不肯妥协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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