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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现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告知于您,请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使孩子能如期顺利就学。

一、 新生入学政策

(一)招生对象

要求在我市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慈溪市外,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到慈溪同住(不含前湾新区)并要求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二)招生条件

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须为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持房产入学父母在慈溪市内(不含前湾新区,下同)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我市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不动产证)申请入学。

2.持居住证入学。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慈溪市内居住,随迁子女本人或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简称居住证,下同)。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镇(街道)一致。通过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须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并获得综合积分。

(三)报名办法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且计划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通过“浙里办”APP完成入学报名,报名时间请密切关注“慈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四)录取办法

各镇(街道)及城区在完成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本市拥有房产等其他类别学生的录取工作后,以镇(街道)、城区招生区域为单位,根据区域内能提供的学位数,按照随迁子女本人及其父母居住证持有情况、量化积分分值高低等因素,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具体事宜可咨询居住地对应的镇(街道)教育党总支,联系方式见文末表格。

二、转学政策

要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我市房产或有效居住证,可以向居住地教育党总支、城区教辅中心提出转学申请。各教育党总支、城区教辅中心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接纳。接纳先后顺序如下:

(一)父母在现居住地持有房产的;

(二)父母持有居住证,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镇(街道)一致。

转学申请时间:学期结束前一星期及开学前一星期向居住地教育党总支、城区教辅中心提出申请。

随带材料: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或电子居住证截图;3.从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三、居住证办理及量化积分申评途径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就读”其中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可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进入“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点击“居住证办理”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居住证申领,或者前往居住地镇(街道)居住证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领。

2026年需入读我市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请家长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线上或线下量化积分申评。

(一)线上申评

申请人下载并登录 “浙里办” APP 后,搜索 “浙里新市民” 应用,将定位设置为“慈溪市”。首先核实居住登记状态是否有效、居住证状态是否正常,再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积分申评;对于已完成申评的积分情况,可点击查看详情,也可申请再次复核。

(二)线下申评

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量化积分受理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量化积分受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见文末表格。

各位家长,在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后,请您对照入学条件,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浙江省居住证》的办理,并参与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确保孩子顺利按时入(转)学。

随迁子女或其父母居住证办理在前湾新区的,量化积分选择“宁波前湾新区”通道申评,入(转)学政策以前湾新区发布的政策为准。

感谢您对慈溪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各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城区教育辅导中心

随迁子女招生服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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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溪教育发布

编辑 | 沈轲艺

审核|陈运运 胡孟才

慈溪·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