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香港一中学电脑科男教师在区域法院受审,其否认3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其被控于2024年9月到10月间,在新界大埔某单位,三度向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

涉案男教师是男童就读学校的老师,男童案发时15岁,男童母亲因察觉他疲倦及情绪低落,于是向他追问得知儿子遭到学校一名老师侵犯,触及下体。

男童称,2024年9月某周五,被告邀请他到其家中吃饭,当时他没想到会遭到侵犯。

来源 南方都市报

编辑 陈伊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杨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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