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近期,围绕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一场看似发生在欧洲内部的农药争议,正在引发全球农业产业的连锁反应。
据法新社(AFP)系统梳理,欧盟农业组织、环保团体及部分成员国,正强烈质疑一个长期存在的制度现实:多种在欧盟境内被禁用的农药活性成分,仍由欧洲企业合法生产并出口至拉丁美洲国家;而使用这些农药生产的农产品,只要残留水平符合欧盟最大残留限量(MRL),依然可以进入欧盟市场。
这一问题并非首次出现,但在欧盟—Mercosur协定即将落地的背景下,被迅速政治化,并演变为一场关于规则、公平与责任的公开争论。
这一争议具体源于欧盟与 Mercosur 在农药标准上的巨大差异。根据 AFP 法语原始报道《Mercosur : l’Europe face à ses contradictions sur les pesticides》 的比较,巴西允许使用的众多农药活性成分,并未在欧盟获批;反之亦然,这种制度落差成为农产品贸易冲突的重要根源。
一、AFP揭示的现实:并非个案,而是制度结构
法新社援引欧盟委员会与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的数据指出:
巴西目前允许使用约330种农药活性成分,其中约60%未获欧盟批准
欧盟批准的421种活性成分中,约73%未在巴西正式获批
更关键的是,在欧盟被禁用的部分成分——如代森锰锌、草铵膦、硫菌灵类杀菌剂——仍然:
在第三国合法使用
在全球农产品供应链中广泛存在
且由包括欧洲在内的跨国企业持续供应
这并非监管漏洞,而是欧盟农药法规、贸易规则与食品安全体系叠加后的制度性结果。
二、争议焦点:从″是否使用″转向″是否允许残留″
在现行规则下,欧盟并不禁止进口使用″欧盟禁用农药″生产的农产品,只要其残留不超过MRL。
但AFP指出,随着政治压力上升:
欧盟委员会开始直接禁止部分成分″任何残留″的进口
成员国(如法国)实施更严格的单边进口禁令
农药问题被纳入″环境正义″和″贸易道德″讨论
这意味着,农药监管正在从技术问题转化为贸易与政治问题。
三、全球农业供应链的三重变化
1️⃣ 规则不再中性,成本被制度性重新分配
欧盟通过禁用政策,将争议性成分排除出本土农业,却并未在全球范围同步禁止。
结果是:
欧盟农业成本上升
第三国农业获得制度性″工具优势″
竞争不再完全由效率决定,而由规则边界决定
2️⃣ 农残标准成为新型贸易壁垒
MRL、检测频率、执法强度,正在成为事实上的非关税壁垒。
未来的摩擦,很可能发生在:
″是否容忍被禁成分的微量残留″
″是否接受等效监管″
3️⃣ 供应链责任被重新界定
即便合法合规,一旦产品被纳入公共健康或环境叙事,整个供应链都可能被重新审视。
四、问题真正指向谁?——中国农药企业的位置
对中国农药企业来说,这场争议远非″欧洲内部矛盾″,而是一面映照现实的镜子。中国同时具备三个关键身份: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原药与中间体供应的核心节点,以及南方国家农药市场的主要供应者。值得注意的是,拉美、非洲和东南亚既是欧盟重点关注的农产品来源地,也是中国农药出口的主要市场。这意味着,欧盟在农药监管上的任何变化,极有可能通过这些第三国市场,间接对中国企业产生实质影响。
五、对中国农药企业而言,真正的风险正在变化
从中国企业的视角来看,相关风险的性质已经发生转移:过去,核心问题主要在于产品能否在目标市场完成合法登记;如今,焦点正逐渐转向产品是否会被卷入全球性的争议叙事。这类风险具备若干显著特征:它不以违法为前提,也不以科学结论为唯一依据,且往往滞后出现,却可能集中爆发。一旦欧盟进一步收紧农药残留政策,或将″禁用成分″与供应链责任直接挂钩,即使中国企业不直接向欧盟出口,也可能因此面临下游客户要求更换成分、既有贸易合同被重新谈判,以及来自品牌方与金融机构的合规审查等多重压力。
六、中国农药企业必须思考的三个战略问题
第一,中国企业是在″卖产品″,还是在″嵌入规则体系″?
如果长期只处于原药或代工位置,企业将缺乏应对制度变化的缓冲空间。
第二,是否建立了″成分政治风险″的判断能力?
某些成分的问题,并非技术,而是趋势与叙事。
第三,是否将欧盟视为规则源头,而非单一市场?
即便不进入欧盟,其规则也可能通过贸易、金融与舆论外溢。
结语
欧盟农药″双标″争议的意义,不在于谁对谁错,而在于它清晰展示了一个现实:全球农药竞争,正在从″技术与成本之争″,进入″制度与规则之争″。
对于中国农药企业而言,出海不再只是寻找市场,而是进入一个高度政治化、制度化的全球体系。是否具备理解规则、预判风险、调整路径的能力,将直接决定下一阶段的竞争位置。
本文作者:章永林
高级工程师。拥有四十余年农化与环境行业经验,是兼具深厚技术背景与市场洞察的资深专家。长期主导技术开发、体系建设项目与团队管理工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