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报道,徒步爱好者刘某进入广东清远英德市网红打卡地“一线天”溪谷溯溪,在穿越河道时租用当地牧民马匹,不幸连人带马被急流冲走,最终溺亡。其父母随后起诉当地文体局、相关驿站公司、为徒步者提供加油服务的陈某以及同行者韦某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55259元。近日,二审法院驳回了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据悉,事发区域属于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探险、戏水、溯溪。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刘某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对徒步存在的风险应具有合理判断。刘某在徒步进入某古道溺水死亡属于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应当自担风险。去年9月,该案经过二审,最终维持原判,驳回了刘某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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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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