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案件办理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1月15日,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就李某某等人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案、卢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召开案件听证会。听证会围绕组织参与传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对被不起诉人行政违法责任认定及处罚建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本次听证会议邀请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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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对两起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关法律规定及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可处罚性和处罚必要性进行详细阐述,并就拟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和理由进行说明。听证人员秉承公正客观的态度,对案情深入询问,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进行评议,经评议认为,上述两案中被不起诉人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行政处罚意见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意检察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行政机关案件负责同志就处罚时效、当事人整改情况、法律依据、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等发表意见。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乐都区检察院深化司法公开、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落地的生动实践。通过搭建“检察+行政+社会监督”三方联动平台,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为推动府检协作奠定良好基础,有效推动刑事追责与行政处罚的完美闭环。

下一步乐都区检察院将不断优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听证程序质效,坚持可处罚性审查,既避免“不刑不罚”也确保“罚过相当”努力让案件办理有尺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