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觉得这提议挺合理,我俩都是独生子女,各自爸妈都疼自己,分开照顾也免得日后有矛盾。我爸妈身体还算硬朗,有退休金,平时也不用我多操心;老婆爸妈在老家,她是个孝顺姑娘,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么分工,倒也清净。
结婚头两年,确实没出啥问题。逢年过节,她买东西寄回娘家,我给我爸妈发红包,互不干涉。我妈生日,我订了蛋糕带着老婆回家吃饭,她陪着我妈聊天,给老人夹菜,礼数周全;她爸住院,她请假回老家照顾,我转了两万块钱过去,让她别委屈自己。那时候觉得,这样的分工挺好,既尽了孝,又没因为钱和精力的事红过脸。
变化是从第三年开始的。我妈摔了一跤,膝盖骨折,需要卧床休养。我白天要上班,晚上得去医院陪护,累得整个人快散架。老婆每天下班会来医院送顿饭,坐半小时就走,说家里还有家务要做。我没多想,只觉得她也不容易。可时间一长,我实在扛不住,跟老婆商量:“能不能请几天假,帮我照看一下我妈?我这边单位实在离不开。”
老婆却面露难色:“当初不是说好了各管各爸妈吗?我爸妈要是生病,我也不会麻烦你。再说我手里还有个项目,请假影响不好。”我愣住了,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我妈住院这半个月,她除了送饭,没多做过一点事,连给我妈擦个脸、翻个身都没有。我忍不住反驳:“那是平时,现在情况特殊,我一个人真扛不住。咱们是夫妻,难道不该互相搭把手吗?”
她还是不同意,说当初的约定不能破,免得以后有扯不清的麻烦。那天我们吵得很凶,最后不欢而散。我在医院走廊坐了一夜,看着病房里熟睡的妈妈,心里又酸又涩。我知道老婆没做错,是我们当初约定好的,可夫妻之间,难道真要分得这么清楚吗?
没过多久,她妈高血压犯了,需要来城里住院调理。她忙前忙后地找医院、办手续,整个人瘦了一圈。我看在眼里,心里虽然还有点疙瘩,但还是主动提出:“我下班过来陪护吧,你白天跑东跑西,晚上再熬夜,身体扛不住。”老婆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愧疚,小声说:“不用了,当初说好的……”
“那是以前,”我打断她,“夫妻哪能真的泾渭分明?你妈也是我妈,我妈也是你妈,互相搭把手不是应该的吗?”我每天下班就往医院跑,给她妈擦身、喂饭、陪老人聊天,比自己亲妈生病时还上心。老婆看我的眼神,渐渐变了,不再是以前的客气和疏离,多了些依赖和暖意。
她妈出院那天,老婆做了一桌子菜,举杯跟我说:“对不起,以前是我太较真了。当初提各管各爸妈,是怕结婚后因为孝顺的事吵架,没想到真遇到事,还是得夫妻同心。”我笑着跟她碰了碰杯:“以前是我想得简单,孝顺哪能分你我?咱们是一家人,爸妈都是咱们的责任。”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提过“各管各爸妈”的约定。我妈生日,老婆会提前订好礼物;她爸喜欢喝茶,我会留意着买些好茶寄回去。去年冬天,我爸和她妈都感冒了,我们分工合作,我照顾我爸,她照看她妈,晚上还会互相分享老人的情况,商量着怎么调理。
现在才明白,婚姻里哪有绝对的公平和分明?所谓的约定,是为了让日子过得更顺,而不是为了在困难面前互相推诿。夫妻之间,最珍贵的不是分得清,而是愿意为对方打破约定,互相扶持。
不知道你们结婚后,是怎么处理双方父母的赡养问题的?是分得清清楚楚,还是互相搭把手?或许,真正的一家人,从来不需要所谓的“约定”,只需要在对方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地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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