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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 安溪碧桂园附属楼收益问题 ”: 安溪城厢镇碧桂园在2020年10月交房,在交房时开发商和物业将小区9号楼后面的附属楼交给社区管理,该附属楼总共4层,1层设计为停车场,二楼为居委和社区卫生用房,3层为老人活动中心及文化用房,4层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接管后将1楼改造为店面出租,至今长达5年之久,产生的收益也未向业主公示,请问社区代管是帮助我们业主管理吗?产生的收益是否是我们业主共有的?如果是业主的公共收益,是否需要向我们业主公示?如果这些公共收益属于我们,我们要求社区将这5年的收益公示,并将合同及收款记录同步向我们小区的业主公示?
2026年1月,针对网友留言反映的“安溪碧桂园附属楼收益问题”的事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城厢镇人民政府调查,碧桂园配套用房设计备案图纸为四层,一层为架空停车场、二层为居委会用房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三层为社区文化用房及老人活动中心用房、四层为物业用房。其中,一层和三层的老人活动中心用房产权为全体业主所有,产权归属无争议;该用房一至三层于2021年9月移交德苑社区管理使用,当时业委会还未成立,故由居委会暂代管理一层和三层用房,为盘活利用资产,居委会将一至三层出租。该处用房租金收入均转入社区对公账户,且每月收支一览表均有在社区公开栏公示。此前,社区已多次与承租方和业委会协商一层和三层的出租收益处理方案,但目前大多业委会成员因个人因素提交辞呈,暂无法继续开展工作,待新业委会成立后,社区将继续积极与承租方和业委会协商一层和三层的出租收益处理方案,并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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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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