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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楼梯间、安全出口前的空地,看似“闲置”,实则是生命通道、共用空间。擅自堆放物品,把楼道变成私人储物区,不仅堵塞应急通道、埋下安全隐患,更是违法行为,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两起真实案例,将用实实在在的处罚告诉你:楼道堆物不可为,违法必被究!

案例一:

建材堆堵一楼通道,罚款千元责令整改

2025年3月18日,华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住宅物业管执联动线索,反映繁兴路某弄190号1楼通道存在楼道堆物问题。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李某将门窗建材、玻璃等物品随意堆放在公共通道内,占用通道长2.4米、宽0.5米,总面积达1.2平方米,严重影响居民通行及应急疏散。

执法队员当即约谈当事人,明确告知其楼道堆物的安全危害与法律后果,责令立即清理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3月25日,执法队员开展复查,现场物品已全部清理完毕,通道恢复原状。

案例二:

废旧物品霸占楼梯间,同样被罚千元整改

2025年6月12日,华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再接到物业上报线索,北翟路某弄42号602室业主疑似在楼道堆放杂物。执法队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地址6楼至7楼的楼梯间内,堆放着床垫、废旧马桶等物品,占用空间长3米、宽1.1米,面积3.3平方米,完全堵塞了部分楼梯通道,存在极大消防安全隐患。

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详细讲解楼道堆物的潜在风险与违法条款,要求立即完成清理。随后,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6月20日复查时,现场杂物已全部清运,楼梯间恢复畅通。

法条链接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禁止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等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楼道是生命通道

每一寸空间都关乎

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希望

堆放杂物不仅阻碍通行

还可能引发火灾

后果不堪设想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自觉清理楼道内私人物品,不占用、不堵塞共用空间,共同守护家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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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姚怡莹

供稿:区城管执法局

初审:方佳璐

复审:方雨斌

终审:刘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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