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收到法院传票,指控其开发的精装修楼盘逾期交付需承担巨额违约金时,A公司的法务负责人甲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焦虑。项目明明已通知业主收房,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当甲翻开起诉状,核心争议点让他心头一紧:B公司等数十名业主联合起诉,主张A公司逾期交付精装修商品房。而A公司的抗辩理由是:房屋主体结构早已按期完工,逾期的是装修部分,而装修合同是业主们与C装修公司单独签订的,与开发商无关。
这个理由看似成立,但法院的判决书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某法院判决A公司向B公司等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数百万元。
01 案件背景
精装修商品房买卖已成为市场主流,但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复杂。本案中,A公司作为知名开发商,推出“XX”系列精装楼盘。
其销售模式颇具代表性: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合同附件中包含了装修标准说明书,但并未单独约定装修工期或将其作为交付条件。
在业主支付首付款后,A公司便指示其与指定的C装修公司另行签订《委托装修协议》。该协议详细约定了装修材料、工艺和完工时间。
项目开发过程中,主体结构施工顺利,A公司按期取得了竣工备案表。然而,C装修公司的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导致房屋在主体竣工后长达数月无法达到“拎包入住”状态。
B公司等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最终交付日未能收房,经多次交涉无果,遂以A公司为被告,提起集体诉讼,要求其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02 裁判结果与理由
裁判结果:某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业主们的诉讼请求,判定A公司构成逾期交房,需向B公司等业主支付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裁判理由:法院的裁判逻辑清晰,核心在于对合同关系与当事人真实合意的穿透式审查。
首先,法院认定本案交付标的物为 “全装修商品房”,而非毛坯房。根据《商品装修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装修部分的争议是整体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环。
其次,法院指出,合同相对方的识别不能仅仅局限于合同载明的当事人。虽然《委托装修协议》由业主与C公司签订,但必须探究该协议与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关联性。
法院查明,C公司由A公司指定,业主并无选择权;装修价款通常包含在总房款中或由A公司统一代收代付;更重要的是,A公司在销售宣传中,始终将“精装修”“品牌装修”“如期入住”作为核心卖点。
因此,法院认为,A公司通过指示签约的方式,将本应由其承担的装修义务交由第三方履行,但这并不能免除其作为商品房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符合约定标准(含装修)的完整房屋的主合同义务。
C公司的装修行为,应视为A公司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的一部分。因该部分履行迟延导致整体交付迟延,违约责任应由合同相对方A公司承担。
03 法律分析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本案的判决结果对房地产开发商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它深刻阐释了在复杂交易结构中,司法实践如何运用 “穿透式审判思维” 来认定合同责任主体。
一、 核心法律原则:合同的相对性与真实合意探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确立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然而,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仅凭一纸签名确定。正如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在另案中指出,应当根据合同签订的过程及内容、合同履行等综合判断,准确认定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探求真实的法律关系。
在本案这类精装修房交易中,开发商、业主、装修公司三方关系交织。上海律师在实践中发现,法院会重点审查:装修合同的订立是否基于开发商的指示或要求;装修标准、价格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关联程度;开发商是否从装修中获利;以及对外宣传中是否将装修作为整体房屋的卖点。
如果证据链能证明装修是房屋买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那么开发商指示签订第三方合同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一种履行方式而非责任转移。
二、 被告(开发商)视角的抗辩策略与风险防范
对于面临类似诉讼的开发商而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建议,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审视自身处境并构建抗辩策略:
1. 审查合同文本的明确性与独立性
这是最基础的防线。抗辩时应着力证明《委托装修协议》是一份独立、完整的合同。
合同条款:协议中是否明确约定装修工程的工期、违约责任独立于商品房交付?是否明确约定业主直接向装修公司主张装修相关的权利?
价款分离:装修款是否与购房款分离,由业主直接支付给装修公司,且开发商未代收或提供担保?清晰的资金流有助于证明法律关系的独立性。
风险提示:合同中是否有醒目提示,告知业主装修合同独立于买卖合同,开发商不对装修工期和质量负责?
2. 举证证明已履行告知与披露义务
根据《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若受托人(装修公司)因委托人(开发商)的原因对第三人(业主)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披露委托人。
开发商需要证明,在销售过程中,已向业主充分披露了其与装修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或合作关系,明确自身仅为介绍或推荐,而非合同当事人。
若业主在知情后仍选择与装修公司签约,则更能强化装修合同的独立性。本案中,A公司未能有效举证证明已尽到充分的披露义务,导致法院认定业主有理由相信开发商为合同相对方。
3. 聚焦“交付条件”的约定
仔细审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交付条件”的约定。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交付条件仅为“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那么开发商在取得该文件后通知交房,可能主张已履行交付义务。至于装修,则是业主与第三方之间的后续履行问题。
然而,如果合同约定交付标准为“具备居住使用功能”或直接引用了装修标准,那么未完成装修显然不符合交付条件。当前司法实践越来越倾向于将 “全装修” 视为交付房屋的默示标准。
4. 实务风险防范建议
为避免陷入类似被动局面,上海律师俞强建议开发商在项目运作中:
重构合同体系:彻底分离买卖合同与装修合同。可考虑采用“毛坯房交付+装修礼包”模式,装修作为附赠服务或独立的商品,在毛坯房交付后再行启动。
强化信息披露与书面确认:所有关于装修由第三方负责、工期独立、责任分离的告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单独的确认函),并由业主签字,作为合同附件。
严格管理销售宣传:广告、沙盘、样板间及销售说辞中,应避免作出“如期交付精装房”等可能将装修责任与自身捆绑的绝对化承诺。根据江苏省高院的指南,具体确定的宣传内容可能被视为合同条款。
俞强律师作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多年代理众多商事纠纷案件,拥有丰富实务经验。他提示,在复杂的商事交易中,法律关系的设计至关重要,但任何设计都需经得起司法实践对 “真实合意” 的探求。
形式上的合同分离若缺乏真实的商业逻辑支撑,且在履行中混同,极易被法院穿透认定,最终导致核心企业承担全部风险。因此,寻求专业上海律师在交易结构设计阶段提前介入,进行合规审查与风险隔离,是企业管理者的明智选择。
04 律师介绍
俞强律师 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团队
核心理念:致力于通过专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为客户化解商事纠纷,捍卫核心权益,实现商业目标。
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争议与纠纷不可避免。如何高效、策略性地处理争议,将法律风险转化为商业优势,是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员面临的关键挑战。
本团队深耕争议解决领域多年,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对商业逻辑的深刻理解,为客户提供贯穿争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定制化法律服务。俞强律师有着15年法律实务经验,代理案件超过700件。
专业领域:
公司股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股东出资、公司决议效力、股权转让、股权激励、公司控制权争夺、股东代表诉讼、董监高责任纠纷、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法定代表人涤除等。
合同纠纷:买卖、担保、借款、租赁、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合伙协议等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解除及损害赔偿。
金融与资管纠纷:银行信贷、融资租赁、保理、信托、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交易及理财产品违约、证券虚假陈述等。
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侵权,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案件。
商事犯罪辩护:专注于职务侵占、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的辩护。
复杂民商事案件的二审、再审与执行。
律师信息: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荣誉: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上海政法学院实习导师
咨询方式:欢迎关注公众号“律师俞强”获取更多实务文章,或通过“君澜律所”官网联系团队进行专业咨询。
风险提示: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本文章仅为法律分析参考,不构成律师执业意见。每个案件事实细节千差万别,裁判观点也可能随司法实践发展而调整,如需专业法律帮助,请联系俞强律师团队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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