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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处于特定环境中,常常会被规则、人情、利益、责任裹挟,不能完全按自己心意行事,只能被迫适应,内心很无奈。也就是很多时候人是没得选择的。

虽然总有人说:我的人生,我做主。其实都知道那是自说自话,自吹自擂。现实中很多事情是无法由自己选择的,更无法由自己决定的。在特定环境中,很多规则制度,都是你必须遵守,而不是你能左右的。

在所有无法选择的环境中,人的出身及生存环境,就是最重要的一项。有人出生就在罗马,而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靠不近罗马。身份、地位、背景上的不平等和生存环境的差距,总是能直接决定一个人结果。

即便是已经长大并且已经具备一定的实际能力的人,也会在很多时候遇到无法自己做主、无法进行自主选择的情况。因为对于某些强大的外力或者毫无征兆的意外事件,你除了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别无他法。

比如你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总算熬到有个职位空缺,所有人都以为你是板上钉钉的那个人。结果一道公告出来,上面通过社会招聘,需要一个本地户口的“体育生”。这个条件把你压得动弹不得,无法反抗。

无论是性别、年龄、户口、学历等一系列不能由人的主观意愿来决定的因素,还是一些人的固有思维、掌握实力或话语权的人的偏见、存在于特定环境内的规则与潜规则,都是相对弱小的个人难以对抗的因素。

这些人为制造的或明或暗的,让普通人不能自主选择的因素,都在人与人之间构成了实质上的不公平。在特定情况下,这些实质上的不公平,会对所有因为它们而受害的人造成妨碍,乃至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团体,或者是对整个社会,绝大多数正当的发展和进步都具备一项非常重要的意义。那就是,尽可能地弥补或缓解那些先天性的、无法用后天的努力来改变的不公平,让他们有提升自己的机会。

社会的公平,不是平均主义,而是不以权力或制度去剥夺他人生存与发展的权利与空间。对于那些受困于恶劣的现实环境的人,应该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离开恶劣的环境,而不是利用权力干扰、妨碍、限制他们。

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让自己尽可能地过得更好和更好地发展的权利,更应该拥有不被其他人损害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权利,甚至应该在适当的情况下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决定命运的权利,而不是被制约和限制。

真正的人,应当是可以通过努力尽可能地让自己变得更好,而不是只能做别人的附属品,甚至是变成某些不合理的规则或者纯粹偏见的牺牲品。人人生而平等,这个平等就是造物者或社会赋予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有一些人却能利用权力和规则,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阻止乃至禁止他人用后天的努力改变、弥补那些不能由自己选择或决定的因素,甚至公开叫嚣他人没有这样的权利,人为制造阶层壁垒。

他们不准他人对某些岗位有觊觎之心,以身份、户口、学历、背景等包括家庭出身的多维度进行限制,让非圈层或他们认可的人没有进入了机会,践踏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以达到维护一小撮群体利益的目的。

他们不承认人有权利不接受非自主选择的人、事、物和环境,甚至不承认人有权利不顺从他们认定的规则,他们更不会承认别人可以不成为他们的附属品,他们只会认为别人没有资格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

这些人从来都不承认或根本意识不到,他们的行为实际上是作孽,是最可恨的。人为制造的不公平,往往比现实世界中客观存在的那些不公平更可恶,也往往会对大多数普通人造成更大、更难以弥补的伤害。

这就像身体有缺陷的人,虽然他们读书会比别人更困难,但他们可以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而读书是他们本就应该享受的权利。如果限制、剥夺或故意阻扰行使他们读书的权利,这种行为就是对他们的伤害。

强迫他人接受原本可以不接受的一切,强迫他人遵从在事实上不合理的偏见和要求,强迫他人接受本该享有的权利却被剥夺了的结果,这都是在人为制造社会不公平,也是对普通人和社会秩序最严重的作孽。

人人生而平等,是每个人都享受造物者或社会赋予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然而个体出身、经历、生存环境不同,发展结果也不同。社会要做的,是尽量平衡个体发展与社会和谐,而不是人为制造不公平形成三六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