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的高层圈子里,悄悄传阅着一份堪称那个时代最“荒诞”的离婚协议。
甲方是当时蒋介石面前红得发紫的“土木系”大佬陈诚,乙方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小脚妇女。
而在协议的末尾,赫然写着一条让现代人看了都觉得后背发凉的条款:“生不同衾,死必同穴。”
说白了就是:活着的时候你必须麻溜地给我腾位置,等死了以后,我可以施舍你一个名分,让你埋进陈家祖坟。
这哪是什么离婚协议,分明是一份用女人的一生做燃料的功名状。
这事儿要从头捋,还得回到1920年的浙江青田。
那时候的陈诚,离后来那个权倾朝野的“小委员长”还差着十万八千里,也就是个兜里比脸还干净的穷学生。
这一年,20岁的陈诚做了一笔这辈子最划算的“天使轮融资”——娶媳妇。
他的发妻吴舜莲,不光是邻村的富户千金,更是他老同学吴子漪的亲妹妹。
吴家看重陈诚是个读书种子,把女儿嫁过去不算,嫁妆给的那叫一个厚实,婚后更是像供养神像一样资助陈诚。
陈诚也没客气,拿着老婆的嫁妆钱,铺平了自己的求学路,这笔钱让他后来得以辗转进入保定军校,一直混到黄埔军校。
说得难听点,没有吴舜莲这个旧式女人的“原始资本积累”,陈诚这会儿可能还在浙江山沟里种地呢。
但这笔买卖从一开始就不对等。
在吴舜莲眼里,陈诚是她的天;但在陈诚看来,这女人就是个只会做饭带孩子的旧包袱,是他飞黄腾达路上的绊脚石。
最惊悚的一幕发生在1924年。
那年父亲去世,陈诚从黄埔军校奔丧回家。
这是夫妻俩分别好几年后难得的重逢,吴舜莲满心欢喜,以为能跟丈夫热乎热乎。
结果呢,换来的是陈诚那张冷得能掉冰渣子的脸。
这种冷暴力比直接动手打人更要命,俩人都在一个屋檐下,陈诚却拿她当空气。
绝望到极点的吴舜莲,直接抄起桌上的剪刀,朝着自己的喉咙就捅了下去。
得亏陈诚当时就在外屋睡得浅,听到动静冲进来抢救,不然吴舜莲当场就凉了。
按理说,普通男人见到媳妇刚烈成这样,心就是石头做的也该捂热了吧?
可陈诚的反应简直让人不寒而栗——人是救下来了,心锁得更死了。
丧事一办完,他头都不回地走了,把刚从鬼门关回来的媳妇扔在老家。
这一走,就是生与死般的隔绝。
时间晃悠到1930年代,陈诚的人生即将迎来第二次“融资”,这回筹码不是钱,是权力。
中原大战打完,蒋介石为了在黄埔系内部玩平衡术,急着扶持一个能跟何应钦掰手腕的新人。
陈诚这种既有战功、又是浙江老乡的“自己人”,成了老蒋眼里的最佳潜力股。
为了把这个潜力股彻底锁死在蒋家战车上,蒋介石和宋美龄祭出了终极武器——联姻。
女主角谭祥,那身份显赫得吓人。
亲爹是国民党元老谭延闿,干妈是宋美龄,蒋介石夫妇那是视如己出。
这是一桩瞎子都能看出来的政治联姻,娶了谭祥,就等于拿到了通往国民党核心权力圈的“金钥匙”。
当时蒋介石其实还在胡宗南和陈诚之间犹豫过,胡宗南那小子鬼精,似乎嗅到了政治联姻背后的不自由,躲躲闪闪的。
陈诚就不一样了,敏锐地抓住了这个能让他少奋斗二十年的机会。
这时候,远在老家吃斋念佛的吴舜莲,成了唯一的障碍。
那个年代虽说流行“新派人物”抛弃糟糠之妻,但这事儿办得太难看容易被人戳脊梁骨,再加上家里老母亲对吴舜莲这个儿媳妇满意得不得了。
怎么离?
陈诚使出了一招极为残酷的“杀熟”。
他找来了自己的老同学、也就是吴舜莲的亲哥哥吴子漪。
为了自己的前途,也为了老同学的仕途,这个当哥哥的竟然接下了劝亲妹妹离婚的任务。
在利益面前,亲情有时候薄得像张纸,一捅就破。
咱们可以脑补一下,当吴舜莲看到自己的亲哥拿着离婚协议书站在面前时,心里得多崩溃。
她虽然没读过书,但心里跟明镜似的。
她知道丈夫的心早就飞到九霄云外去了,也知道自己根本斗不过那个南京城的“相府千金”。
在巨大的权势和家族压力面前,她最后只表达了一个意思:早知如此,还不如嫁给一个撑船的,哪怕粗茶淡饭,也比现在守活寡强。
最后,字还是签了。
吴舜莲没要钱,没闹事,只提出了那个卑微到尘埃里的条件:死后同穴。
这意味着她活着的时候把陈太太的位置让出来,但死后必须得进陈家祖坟,守住自己在宗祠里的最后一点尊严。
陈诚为了赶紧迎娶谭祥,那是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
1932年元旦,陈诚跟谭祥在南京办了场轰动全城的婚礼,蒋介石亲自证婚。
这一刻,陈诚彻底完成了阶层的跃迁,从一个靠老婆嫁妆读书的穷小子,变成了蒋介石的“干女婿”。
故事要是到这儿结束,顶多算个陈世美翻版。
但现实往往比小说更狗血。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前夕,陈诚带着新婚妻子谭祥回了一趟浙江老家。
那场面,简直是一场令人窒息的“和谐”大戏。
出身名门的谭祥,展现出了极高的“政治素养”。
她没对这个前妻摆任何架子,反倒是一见面就亲热地拉着吴舜莲的手,一口一个“姐姐”叫得那叫一个顺滑,又是送衣料又是送糖果。
在那个新式的小洋楼前,谭祥光鲜亮丽,气质高雅;吴舜莲衣着朴素,唯唯诺诺。
这种高高在上的“大度”,其实比直接羞辱更残忍,它彻底粉碎了吴舜莲作为一个女人最后的自尊。
后来,在谭祥的提议下,陈诚给吴舜莲盖了一栋漂亮的小洋楼。
这栋楼,与其说是对前妻的补偿,不如说是陈诚用来安抚自己良心、以及维护自己“仁义”形象的一座纪念碑。
吴舜莲就在这座华丽的牢笼里,守着“陈家媳妇”的虚名,孤独地度过了余生。
回看这段历史,陈诚的选择就是那个动荡年代许多野心家的缩影。
在个人情感与政治野心的博弈中,他毫不犹豫地牺牲了前者。
吴舜莲的悲剧,不仅仅是因为她裹了小脚、不识字,更是因为在那个波诡云谲的时代,她这类传统女性在权力的天平上,轻得像一粒尘埃。
陈诚后来确实如愿以偿,在国民党内部权势滔天,甚至败退台湾后依然是二号人物。
但每当后人翻看这段历史,那张写着“死必同穴”的离婚协议,就像一道无法抹去的伤疤。
那个差点用剪刀刺穿喉咙的女人,用她的一生,为那个时代的“成功学”做了一个最苍凉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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