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青年联合会、甘肃省少工委决定授予共青团兰州市西固区委等25个团组织“甘肃省五四红旗团(工)委”称号, 授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压型厂团总支等25个团组织“甘肃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授予王明珠等99名同志“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授予王波等99名同志“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其中,甘肃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团委荣获“甘肃省五四红旗团(工)委” 称号,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一级警员李熠、古浪县公安局六级辅警王伟荣获“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嘉峪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团委书记、四级警长李娜荣获“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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