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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挂起羊头卖狗肉的?湖南娄底,一条扫黄信息引发了关注,新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梅苑派出所精准出击,快速捣毁1处涉黄场所,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3人。网友纷纷留言:这种会所多了去,肯定是老板不会做人才被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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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新闻网报道称,近期,新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获悉上渡街道某酒店六楼养生会所可能存在涉黄经营情况。

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场所以洗浴养生为幌子,为前来消费人员违法提供色情服务,牟取非法利益。摸清情况后,民警制定周密查处方案。

1月15日晚,治安大队联合梅苑派出所迅速出击,一举端掉该涉黄场所,现场查获管理人员杨某及卖淫嫖娼嫌疑人周某、蔡某等共14人。

经查证后,杨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周某、蔡某等13人因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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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中,网友纷纷留言:肯定是老板不会做人才被收拾了?或许又是被他人举报了。

还有不少网友强调:这种会所多了去,都是挂起羊头卖狗肉的,希望抓诈骗犯也这么精准

也有不少网友追问:我不太懂,问一下明白的人,包二奶奶算涉黄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

第一,“挂羊头卖狗肉”不是经营技巧,是明确的违法犯罪

首先,根据《刑法》第359条规定,容留二人以上卖淫即可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如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最高可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而普通卖淫嫖娼虽不构成犯罪,也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也规定,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说,有人觉得“被抓只是运气差”,但法律早已明确界定:只要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便利条件,就构成“容留卖淫”行为。

本案中,从警方披露的情况来看,涉案会所打着“养生洗浴”的幌子涉黄,本质是利用合法经营外衣掩盖非法目的。

也就是说,老板杨某被刑拘,正是因为其行为已满足“容留他人卖淫罪”的立案标准,绝非“不会做人”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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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二奶”是否涉黄?关键看是否存在“性交易对价”!

首先,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法律意义上的嫖娼,必须满足“以金钱或财物为媒介交换性服务”的核心特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若“包二奶”过程中,一方持续提供生活费、奢侈品等物质支持,且与性关系存在直接关联,本质就是持续性的性交易,应当认定为嫖娼行为。

但如果是没有财物对价的同居关系,虽可能违反公序良俗,甚至涉及婚姻过错,但并不属于“涉黄”范畴。

简单说, 网友热议的“包二奶算涉黄吗”,其实核心是区分“情感关系”与“性交易”。判断的关键不是关系存续时间,而是是否存在“钱色交易”。

第三,精准打击涉黄不是“选择性执法”,是法律的刚性体现!

首先,涉黄案件隐蔽性强,警方需经缜密侦查固定证据才能行动,新化警方的“精准出击”正是依法办案的体现。

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明确规定,无论何种场所,只要涉黄都将被查处,不存在“有关系就没事”的空间 。

更重要的是,打击涉黄与打击诈骗等犯罪并不冲突,我国法律对各类违法犯罪都保持高压态势。

所以说,网友质疑“为何只抓这一家”“抓诈骗犯也该这么精准”,其实是对执法逻辑的误解,并没有选择性执法。

事实上,容留卖淫不仅危害社会风气,还可能衍生其他犯罪,警方的查处正是在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

最后,扫黄行动从来不是“一阵风”,而是法律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守护。那些觉得“法不责众”“侥幸过关”的人,终究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也希望大家明白,法律既不会放过任何违法者,也会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你对这类“挂羊头卖狗肉”的场所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何律普法​留言讨论,一起学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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