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湖南永州男子杜某为了报复同村村民陈某,拿刀捅向陈某妻子和孙子,致陈某的3岁孙子死亡,陈某妻子重伤……近日,杜某被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至此,发生在2023年7月的这起命案有了最终结果。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出生于1970年的杜某是湖南省道县某村村民。2023年7月11日清晨,杜某因琐事与同村村民王某发生纠纷,持尖头菜刀将对方砍致轻微伤后逃至山中躲避。次日中午12时许,杜某带着尖头菜刀准备去派出所自首,路过同村村民陈某家门口时,想起2017年因农田排水问题与陈某发生冲突一事,当时杜某被判刑并赔偿,于是杜某心生报复。当时,陈某3岁的孙子小亮正在门口玩耍,杜某上前持刀刺割小亮的腹部和颈部。陈某妻子闻声出门阻拦,被杜某推进堂屋连续捅砍数刀。随后,杜某还追赶陈某的三名孙女,没追上后骑摩托车逃离。逃跑途中,杜某被重型牵引车撞伤,后被警方抓获归案。最终小亮因失血性休克死亡,陈某妻子重伤。

2025年3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杜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1万余元。杜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5年7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多名证人证言与现场血迹物证相互印证,证实杜某存在追赶陈某孙女的情节;其逃跑方向与派出所相反,其在发生车祸后未主动报警,不构成自首,仅构成坦白。此前邻里纠纷已依法处理,被害方无过错。杜某持刀入户捅刺无辜妇孺,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6年1月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杜某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小亮父亲,他感慨地说:“终于有结果了。”关于此案更多详情,1月19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对方让记者联系该院宣传教育部门,记者多次联系,但截至1月22日记者发稿时,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文中被害人及家属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