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4月,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预备会议现场,11国法官为席位排序争执不休。当澳大利亚籍庭长韦伯宣布,将中国法官席位排在美、英、苏之后的第五位时,身着黑色法袍的梅汝璈猛地站起身,一把脱下象征司法权力的法袍放在桌案上,沉声说道:“若不按日本投降受降签字顺序排座,我即刻退出审判,回国向4亿同胞谢罪!”

这番话让喧闹的法庭瞬间死寂,也拉开了中国团队在东京审判中,为民族尊严和历史正义展开的硬核博弈。

这场历时2年7个月的审判,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国际军事审判,而中国的每一份正义,都来自寸步不让的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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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的缘起,是反法西斯同盟国对日本侵略罪行的集体清算。1945年《波茨坦宣言》明确提出,要对日本战争罪犯“处以法律之裁判”,随后11个对日作战同盟国组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为依据,追究日本甲级战犯的罪责 。中国作为受日本侵略最深、抗战最久、牺牲最大的国家,派出了以梅汝璈为法官、向哲浚为检察官、倪征燠为顾问的专业团队,而他们面对的,不仅是百余名战犯辩护团的狡辩,还有日本战前大量销毁罪证的现实,以及部分盟国的立场分歧。

座次之争,是中国团队的第一场胜利。梅汝璈的核心诉求,是按1945年9月2日日本投降的受降签字顺序排列法官席位,这一要求既符合法理,更关乎国家尊严。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中国被日本侵略长达14年,3500万同胞付出生命,这份苦难与牺牲,决定了中国在审判中应有的地位。”面对西方国家的不以为然,他以退出审判相抗议,最终法庭被迫重新表决,中国法官席位位列第二,仅次于美国,紧邻庭长韦伯就座 。这一结果,让中国在国际司法舞台上,首次以硬气的姿态,赢得了与牺牲匹配的话语权。

证据博弈,是中国团队面对的最大难题。日本战败前销毁了大量军事、政治档案,而庭审采用英美对质制,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要求极高。为了将南京大屠杀、九一八事变等罪行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中国检察官团队远赴南京、上海等地,走访幸存者、搜集实物证据,最终向法庭提交了包括证人证言、日军士兵日记、红十字会掩埋记录在内的海量证据 。1946年7月,中方证人许传音出庭作证,以亲身经历讲述南京大屠杀中43000余具遇难者尸体的掩埋过程,其逻辑严密的证词,成为认定松井石根罪行的关键证据;而美国牧师马吉拍摄的南京大屠杀影像,更是成为无可辩驳的铁证,被法庭正式采纳 。整场审判中,同盟国共提交4336件书面证据,其中中国团队搜集的证据,成为认定日本对华侵略罪行的核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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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惊险的博弈,发生在战犯的量刑投票阶段。1948年11月,法庭就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等甲级战犯的量刑展开表决,核心争议是是否判处首犯绞刑。部分法官以“人道主义”为由主张轻判,印度法官帕尔甚至提出全体被告无罪释放的荒谬观点 。梅汝璈忧心如焚,连日与各国法官沟通,他带着南京大屠杀的罪证资料,向各位法官讲述日军砍头、水溺、活埋平民的暴行,反复强调:“若对双手沾满鲜血的首犯轻判,不仅是对千万遇难者的背叛,更是对国际法正义的践踏。”

最终,法庭进行秘密投票,以6:5的微弱多数,裁定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16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 。

这一票之差,让日本侵略战争的首恶,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1948年11月12日,东京审判正式结审,12月23日,7名绞刑战犯在东京巢鸭监狱伏法 。这场审判开庭818次,传唤证人419名,留下48412页庭审记录,1231页判决书,首次以国际法的形式,确立了“破坏和平罪”“反人道罪”的法律概念,明确了个人需为侵略战争承担罪责 。南京大屠杀等日本侵华罪行,被正式写入国际司法判决,成为不容篡改的历史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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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结束后,梅汝璈在回国途中曾说:“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这场审判留下的,不仅是一份国际司法判决,更是一面镜子:它告诉我们,正义从来不是凭空而来,而是靠实力和勇气争取;它也提醒我们,铭记历史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守护和平,不让侵略的悲剧再次上演。

​#梅汝璈#​​

参考文献

1.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编著

2.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国家图书馆、上海交通大学整理出版

3. 梅汝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亲历者史料记录

4. 人民网《东京审判的历史意义》,权威史学观点解读

5. 抖音百科《东京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核心史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