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在家加班猝死,抢救时工作群还在拉人。32岁程序员高广辉用生命照出了打工人的残酷现实。
他的故事有两个版本。在家人眼里,他是从河南到广东努力扎根的穷孩子,是那个童年捡垃圾换零花钱、大学拼命兼职的苦学生。在公司系统里,他是晋升四年的部门经理,是工位上摆着三块屏幕、桌下放着行军床、凌晨两点回复“马上到家”的得力干将。他桌上那本《恭喜你当上主管了》的书还没看完,命就没了。
高广辉 受访者供图
猝死那个周六的细节,每一帧都让人窒息。早上他不舒服,还想着“到客厅坐一会儿,顺便处理一下工作”。倒下前,他当天至少5次登录了公司OA系统。最讽刺的是在医院抢救的生死时刻,上午10点48分,他的微信被拉进了一个新的技术工作群。群成员11点15分还在群里喊:“高工帮忙处理一下这个订单”。宣告死亡后8小时,晚上9点09分,私人微信又收到同事消息:“周一一早有急任务,今天验货不过,要把这个改下”。人走了,工作消息没停,这好比人走茶凉,连茶杯都被催着干活。
加班记录是无声的控诉。猝死前一周,他工作日最早到家时间是晚上9点38分,最晚是10点47分。监控显示11月他有工作日接近午夜才踏进家门。妻子每晚的催问,换来的是“陪客户吃饭”、“再解2个bug”、“有个突发情况要支援”的回复。他曾解释周末加班是“作为管理者,要跟大家一起”,反问“你难道希望你一个人周末加班,你领导在家吃香喝辣吗?” 这种“同甘共苦”的管理逻辑,最终压垮了他自己。
高广辉的奖杯、奖牌、奖状
现在焦点全在那张工伤认定书上。公司已经提交申请,人社局受理了。但结果悬在半空,因为他的情况踩在法律的模糊地带:周末,在家,突发疾病。他这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吗?
类似案例的判决给出了希望。有法院明确指出,职工在家加班工作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在此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应当视同工伤。关键要看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居家工作。高广辉事发当天多次登录OA系统,部门有4项任务显示当天截止,这些都是有力的证据。2025年底人社部发布的新规也强调,如果居家办公是单位安排,且与日常工作强度一致,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就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高广辉帮忙摁住小偷照片 受访者供图
但更多案例让人心凉。21岁员工周令杰在宿舍猝死,考勤显示他曾长时间工作,但人社局和市政府均以“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为由不予认定工伤。25岁小乐去世后仅两小时,工作账号就被公司标注为“离职”。33岁销售蒋邓帅加班至凌晨后身亡,工伤认定同样艰难。这些案子揭示了一个冰冷的规则:认定工伤,核心是看死亡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个框里,而不是看你的死亡是不是“过劳”这个因种下的果。
高广辉的病历上,“程序员经常熬夜”、“工作强度大压力大”是作为“既往史”被记录的。这轻描淡写的几个字,是他生活的全部真相。他16岁在日记里写“命运和挫折让我慢慢成长”,他成长为一个努力的、上进的程序员和主管,最后他的“既往史”成了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律师和专家们一直在呼吁,应该将“过度加班”本身作为视同工伤的标准之一,推动“过劳死”相关立法。但在法律完善之前,无数个高广辉们只能赌命。他们用健康换业绩,用生命换认同,最终可能连一纸工伤认定都换不来。
他的工伤认定结果,将是对千万打工人处境的一次宣判。认定了,是对这个勤奋生命最后的一点公平;不认定,则是告诉所有人,在家加的班、占用的休息、透支的健康,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与公司无关。这场认定,早就不再是一个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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