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谷雨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经研究决定:

谷 雨试用期满,任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磊试用期满,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免去钱晶晶埇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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