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起造成39人死亡、距今已逾13年的渡轮相撞事故,1月21日经法院裁定,所有遇难者均属“非法被杀”。
2012年10月1日,载有港灯124名员工及家属的“南丫四号”渡轮,在榕树湾码头附近与另一艘船只“海泰号”相撞后迅速沉没,造成31名成人和八名儿童死亡,成为香港自1971年以来最严重的海难事故。调查发现,“南丫四号”存在一连串错误,包括缺少一道关键的水密舱壁门,导致船只在约两分钟内沉没。2015年,两名涉事船长被刑事定罪,“海泰号”船长黎细明因39项误杀罪等被判监八年,“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因危害海上安全罪被判监九个月,两人均已服刑完毕。
2021年,死者家属在取得警方提交死因庭的调查报告后,认为多名证人口供存在矛盾,因此提出诉讼,促成去年展开的死因研讯。这次死因研讯历时逾40天,传召84名证人,包括参与“南丫四号”设计、建造和认证的相关人员。死因裁判官周慧珠21日裁定,船厂有意未为“南丫四号”安装水密门,涉事两艘船只的船长也存在严重疏忽,事故并非单纯失误,因此39名死者均属“非法被杀”。
编辑: 祝闻豪
责编: 陈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