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提升住房保障服务效能,成都市正式印发《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保租房租金标准,并重点推出五项优化举措,系统提升房源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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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租房:可按“一套房”“一间房”“一张床”模式供应

据悉,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支持、多方参与,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租金低于同地段市场水平,户型以小户型为主的租赁住房。包括住宅类、宿舍类、公寓类等多种形态,可按“一套房”“一间房”“一张床”等多种模式供应。

《管理办法》明确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三项基本条件:一是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在拟申请租住的房屋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产权住房;三是未正在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天府租赁码,审核通过后赋予有效期1年的租赁资格。

推出五大优化举措:提升房源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据介绍,《管理办法》此次重点推出了五大优化举措,将系统提升房源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主要包括:

优化租金定价机制,实行“双限”管理。保租房的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90%,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市场租金既可以参考《成都市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也可由运营单位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极大增强了定价灵活性和市场适应性。

扩大彩领之家“一间房”“一张床”供给,完善梯度保障。重点面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以及农业转移人口等群体,增加小户型、低租金房源供给,推动实现“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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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定向配租机制,服务产业发展。明确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需要,面向用人单位实施定向配租,并可结合实际优化准入条件,提升职住平衡水平。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推动“带租纳保”。支持市场主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建、存量房屋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续租,推动保障与市场资源有效衔接。

建立租购衔接机制,设置购房腾退期。承租人购买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可享受不超过1年的腾退过渡期,过渡期内仍按原租金标准执行,支持居民实现从“租”到“购”的平稳过渡。

《管理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市、区两级职责分工,强化全流程监管,规范房源入库、配租申请、合同备案、腾退管理等环节,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透明度。下一步,成都市将持续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让每一位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都能安居乐业,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汇聚更多人才力量。

记者 杨升涛 编辑 史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