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滑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或家属按照以下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一、受理范围

在缴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服刑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所属乡镇卫生院暂停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 发生上述情况的 ,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符合退费条件的人员,需持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参加职工医保证明、重复缴费证明、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税务部门办理退费申请。

二、受理时限

1.2025年12月31日前缴费人员

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若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发生上述受理范围内的情况,需在2026年1月31日前到辖区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2.2026年1月1日后缴费人员

2026年1月1日后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发生上述受理范围内的情况时,可在待遇等待期内到辖区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办理退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不再受理。

滑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