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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裁判必须履行,任何企图通过“耍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2026年1月19日,科左后旗人民法院依法惩处了一起恶意转移财产的拒执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人孙某某为了逃避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动起了“歪脑筋”。他采取隐瞒、转移名下财产等方式,故意制造无力偿还的假象,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本质是通过恶意处置财产来对抗法律执行。

审理结果:

法院认定,孙某某主观恶意明显,其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依照法律规定,科左后旗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孙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 法官提示: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公民之责。

任何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不仅将受到信用惩戒、消费限制等联合制裁,情节严重的更将追究刑事责任,付出人身自由的代价!

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打击拒执行为力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 │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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