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信用中国(湖北)官网公示襄州市监处罚﹝2026﹞24号内容如下:
襄阳市襄州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二名称 襄阳市襄州区浩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1682659514A;法定代表人 郝雁鹰,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审批机关 襄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举办单位 襄阳市襄州区卫生健康局;地址 襄阳市襄州区钢铁路8号,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违法事实
经查,该院生产批号:250413的医用氧是2025年4月28日购进的,购进价45元/瓶,购进了20瓶,共900元,有电子发票和采购入库单,除了当时执法人员检查的妇产科的一瓶外,其他的都使用完了,认定货值金额为45元,违法所得为45元。襄阳市襄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劣药
处罚内容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用氧1瓶;2、没收违法所得45元;3、罚款45000元,罚没合计45045元
处罚机关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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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湖北)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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