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羊城的一家典当行,秃顶的老板,手里捏着我那枚“三等功”奖章,斜着眼,像是在看一块破铜烂铁。

“这玩意儿不值钱,铜的,又不含金,做工还行,给你十五块。”

十五块!在当时是两箱方便面的钱,是几顿红烧肉的钱。但对于此刻的我来说,是救命钱。

我死死攥着拳头,指甲嵌进肉里。这枚奖章,是我在边境线上用命换回来的,是我这辈子的珍宝。

可现在,为了救那个躺在卫生院里的傻姑娘,我要把它当了。

“当!”带着那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我冲进了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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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冬天,我脱下穿了四年的军装回到了家乡。在家刚过完春节,我就揣着几十块钱,上了南下打工的火车。

没有坐票,只能站着,我立在厕所旁边的过道里,随着火车“哐当、哐当”的节奏摇晃。

两天一夜的折腾,即使我是铁打的身体,也有些扛不住了。抵达终点站后,一车人乌泱泱地往外冲。

人群中,我听见一声尖锐的女声,“那是我的包,我的包……”

我奋力挤过人群,看见一个姑娘正在往前面挤,很明显她的包要被人顺走。

我一把揪住了那个中年人,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将包扔在了座位上,溜下了车。

姑娘挤过来,一脸后怕地说:“大哥,可真是太谢谢你了,人太挤了,我没想到……”

我摆了摆手,示意她下车再说。那时候的火车站人多又很杂,我们抵达的时候是凌晨4点,只能在站前广场聊天,等待天明

姑娘名叫春杏,也是农村出来的,家里穷得叮当响,底下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要上学,她是老大,只能出来打工。

我有些疑惑,“你一个人就敢出来,没有老乡带你?”

春杏解释说,村里有个老乡,在电子厂打工,本来说回来过年带她过去的,但为了挣加班费,没回来,她等不及了,就想过来找。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路上公交车已经开始跑了。

临分别的时候,春杏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地问:“大哥,俺去的是城东那边的XX电子厂,你呢?”

当时我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想的先来再说。春杏听我这样说,便让我跟她一起去,看能不能找到活。

坐上公交车,我俩是开了眼,到处都是高楼大厦,穿得花花绿绿的人。

但我俩没工夫欣赏风景,到了目的地后,见到了春杏的老乡,很快春杏入职了,而人家并没有要我。

不过就在这个厂的旁边,有一家机械厂,我去询问了一下,便入职到了机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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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厂,生活就像那流水线一样,枯燥、冰冷、不知疲倦。

我在冲压车间,每天要把几十斤重的铁板搬上搬下,机器“轰隆隆”地响,震得人耳膜疼。一天干十二个小时,下班的时候,感觉腰都不是自己的了。

春杏那边干的是精细活,往电路板上插零件。看着轻松,其实很熬人。一天眼不离板,手不停摆,下班时眼睛都是红的,手脚都在哆嗦。

平时厂里管的很严格,也不让随便出门,只有周末我能和春杏见一面。大家都没什么钱,就是在附近转转,然后去旁边一个私人老板开的小饭馆吃饭。

每个月工资发下来,就得寄大半回家。剩下的钱,买牙膏、买肥皂,还得攒着。春杏比我压力还大,大部分工资都寄回了家,自己留的很少。

就这样,我们相处了大半年,我觉得自己和春杏很搭,心里冒出念头:要是能把这姑娘娶回家,就好了!

可没等我跟春杏表白,灾难就来了。

先是春杏的老乡犯了事被厂里开除,她作为引荐人,春杏也受了连累,将她也解雇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里的秋天阴雨绵绵,湿气很重,春杏这半年太累了,身体也扛不住了。

当我在保安那里见到春杏时,她人虚弱的都快要在椅子上睡着了。

我一摸,发现她额头很烫,就知道不好,连忙背起她就往镇上的卫生院跑。

春杏趴在我背上,轻得像只猫,她烧得迷迷糊糊的,嘴里还念叨着:“俺还没干完……这个月全勤奖没了……”

我听得眼泪直打转,到了卫生院,医生一量体温,已经烧到了39度,还有些急性肺炎,得马上输液,要住院观察。

我将身上所带的钱全部缴了,勉强让春杏住上了院,但谁也不知道后面还会花多少钱。我又赶忙回厂里,找工友们借钱。

但大家都是打工的,兜里也没什么积蓄,当然也有一些是不想借,害怕打了水漂。

看着病床上呼吸急促、满脸通红的春杏,我心如刀绞。我咬了咬牙,想到了那枚三等功奖章,去典当行换了十五块钱。

春杏在医院住了七天,我请了七天假,守在床边照顾着。春杏醒来后,得知了这一切,她哭了,趴在我怀里嚎啕大哭。

哭够了,她抬起头,眼睛肿得像桃子,“哥,俺不嫌你穷。俺也没啥本事,以后……以后俺给你做一辈子饭,给你生娃,咱们好好过日子,中不?”

出院时,我搀扶着春杏,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富有的人。

但生活还得继续。

我给春杏在外租了最简陋的短租房,春杏的身体还没好利索,我强行让她再休息一个月。

春杏闲不住,也想节约点钱,就在屋里蒸起了窝头。没想到,就是这无奈之举,后来成了我们的一门营生。

南方人不吃窝头,但北方过来的打工人,对这个还是挺有感情的。等春杏身体养好了,也没进厂上班了,直接卖起了早点。

随着来打工的人越来越多,春杏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已经超过了我在厂里打工挣的钱了。

就这样,我们就像老牛拉磨一般,拉扯着彼此的家庭,生活也慢慢好了起来。2000年,我们回了老家,盖了新房。

等到儿子上小学时,我们没有在外边打工了,而是回老家开了个小饭馆,陪着孩子和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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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起来了,如今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和春杏也都快奔六十了。儿子研究生毕业后,进了一家研究所工作,未来也不太用我们费心了。

回到家,春杏端上来一锅热气腾腾的杂面窝头,配上一碟子腌得透透的芥菜丝。

我咬了一口。嗯,还是那个味儿。咱们那个年代的爱情,穷是穷了点,但真像这窝头一样,越嚼越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