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2日凌晨,上海一家敬老院里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60岁的老刘(化名)因性格倔强,被护理员用尼龙绳绑在轮椅上,可短短不到一小时后,他竟因点火烧绳引发火灾,最终被火焰吞噬,不幸身亡。这场悲剧过后,家属将敬老院告上法庭索赔近200万元,历经两审,法院最终认定老刘自身承担更大责任。

事发当晚,敬老院的夜晚本应静谧,可凌晨2点多,老刘的房间里却传来阵阵大吼大叫。他执意要从床上爬起来,护理员孙某正忙着照料其他几位行动不便的老人,听到动静后连忙赶来劝阻,劝他天还没亮,再躺会儿休息,可老刘性子倔,根本听不进劝,依旧闹着要起床。

僵持到凌晨3点,孙某实在分身乏术,又怕老刘独自起身摔倒,只好妥协,帮他穿好衣服,把他推到了六楼大厅。考虑到老刘左腿跛脚,持有4级残疾证,且2024年12月刚在敬老院摔过一跤,摔破了头、折断五根肋骨和一根锁骨,刚养好伤没多久,孙某放心不下,便找了一根尼龙绳,从老刘腋下穿过,紧紧绑在了轮椅靠背后面——她特意选了结实的绳子,笃定老刘自己根本解不开,既能防止他乱动乱摔,也能让自己腾出时间处理其他工作。

安置好老刘后,孙某又匆匆赶去照看其他老人,只留下老刘一个人在六楼大厅。谁也没料到,仅仅过了五六分钟,看似无法自行挣脱的老刘,竟凭着自己的力气操控轮椅,慢慢挪到电梯口,乘着电梯悄悄下到了一楼大厅。到了一楼后,他开始挣扎着想摆脱身上的绳子,可尼龙绳绑得紧实,怎么也解不开。

凌晨3点25分,老刘摸索着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打火机——没人知道他是何时将打火机藏在身上的。情急之下,他点燃了缠在腰腹部的尼龙绳,想靠火焰烧断绳子脱身。尼龙绳遇火即燃,很快就被烧断,可燃烧的绳头并未熄灭,反而垂落到轮椅两侧,瞬间引燃了轮椅的右侧轮胎。

火势迅速蔓延,老刘试图灭火自救。他缓慢地操控轮椅挪到敬老院大门外,全程动作迟缓,既没有尝试站起来,也没有发出任何呼救声。他费力地把轮椅上着火的垫子挪开,又拿起垫子用力拍打火焰,可火势越来越猛,根本压不住。

凌晨3点36分,火焰顺着轮椅蔓延到老刘身上,他来不及躲闪,从轮椅上滑落下来,被大火包裹。而整个过程中,敬老院的工作人员都未能及时发现,直到凌晨4点17分,警车呼啸着赶到现场,老刘早已没了生命体征,这场意外终究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悲痛之下,老刘的兄弟作为家属代表,将这家敬老院告上了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98万余元,同时要求敬老院额外赔偿5万元律师费。家属认为,敬老院的操作全程存在违规,是导致老刘死亡的主要原因。

在家属看来,敬老院用易燃的尼龙绳代替规范的束缚带,不仅没起到保护老人的作用,反而成了夺走老人生命的“夺命绳”;更严重的是,凌晨3点将行动不便、刚受过重伤的老人独自丢在护理区,既没有安排专人看管,也没能及时发现老人自行乘电梯下楼,看护存在严重缺位,这才让悲剧有了发生的机会。

事发后,敬老院先行垫付了25万元,用于处理老刘的身后事,可双方在责任划分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争执不下,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了更多细节:事发前一天晚上,老刘还在敬老院走廊里抽烟,护理员发现后上前劝阻,他不仅不听,还态度恶劣地凶了护理员。此外,老人能自行藏好打火机、操控轮椅上下电梯,也足以说明他具备一定的行动能力和判断能力。

一审法院认为,老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点火烧绳的危险性,他主动点燃易燃尼龙绳的行为,是导致自身死亡的直接关键因素,因此自身需承担主要责任。但敬老院的过错也不容回避:明知老刘有吸烟习惯,且刚因骨折康复不久,行动存在不便,却仅用简单的尼龙绳约束,未采取规范防护措施,还放任老人脱离看管范围,对悲剧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判令敬老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0多万元,扣除已垫付的25万元,敬老院还需再支付35万多元。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老刘家属无法接受,坚持认为敬老院的多重违规过错才是导致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随即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对案件事实和责任划分进行了重新核查,最终驳回了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明确表示,敬老院在看管上存在疏忽,确实对悲剧的发生有影响,但相较于老刘自主点火的危险行为,其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因果关联程度更低,因此维持一审的责任划分。

目前,判决已生效,敬老院正按判决履行剩余赔偿义务。老刘的家属虽仍有不甘,却也只能接受这个结果。这场悲剧也让不少人对敬老院的安全管理、约束措施产生了关注,有人疑惑为何老人能将打火机带入院内,也有人讨论对倔脾气老人该如何合理照料,相关的讨论还在持续,只是逝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

来源:案件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