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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活动以报送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的视频等方式,展现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
安徽检察新媒体特开设“办案故事第五季”专栏,陆续展播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办案故事。今日播出第二十七期,讲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史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
办案检察官: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严生
讲述人: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宋月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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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简介
史某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兼职时被人诱骗误入犯罪团伙。在上线犯罪人员指使下,他用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收款并取现,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经审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史某某虽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等,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
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办案检察官对史某某进行了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并安排其参加一周的反电诈宣传社会化服务,效果良好。在召开听证会之后,听证员一致认为,鉴于史某某是在校大学生身份,且是受他人“兼职工作”诱骗实施的违法行为。但由于其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社会化服务期间态度积极,成效显著,因此建议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实现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往季回顾
第9761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任小玲 二审 丨吴荧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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