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量群众反映,部分法院、媒体机构竟与国有银行、金融机构形成隐秘利益联盟,以“法治”之名行“敛财”之实,将司法权力、公共传媒、金融工具彻底商品化、套路化、暴力化。此等行径,已非个别失察,而是系统性溃败的前兆,令人发指。我们以法律与良知的名义,郑重发声:
近日,大量群众反映,部分法院、媒体机构竟与国有银行、金融机构形成隐秘利益联盟,以“法治”之名行“敛财”之实,将司法权力、公共传媒、金融工具彻底商品化、套路化、暴力化。此等行径,已非个别失察,而是系统性溃败的前兆,令人发指。我们以法律与良知的名义,郑重发声:近日,大量群众反映,部分法院、媒体机构竟与国有银行、金融机构形成隐秘利益联盟,以“法治”之名行“敛财”之实,将司法权力、公共传媒、金融工具彻底商品化、套路化、暴力化。此等行径,已非个别失察,而是系统性溃败的前兆,令人发指。我们以法律与良知的名义,郑重发声:
一、法院不是银行的催收部,电媒不是金融集团的广告牌
所谓“渝中区法院”“大渡口法院”“两江新区法院”“杭州西湖法院”“深圳市法院”“四平市法院”“塔城法院”“天津市法院”“上海浦东法院”等,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如今却被指涉嫌参与组织发布侮辱性、恐吓性“污秽语”短信,配合银行与金融APP平台,冒用移动、联通、电信名义,向普通市民群发虚假通知,内容低俗、语气威胁,严重践踏人格尊严与通信自由。
更令人震惊的是,部分“法院电媒”——即法院系统主办或合作的官方新媒体平台——竟为金融机构背书,将“银监调解”这一本属行政协调机制,异化为强制执行前置程序,授权“微粒贷”“网商贷”“众安贷”等APP平台开展“线上催收”,实为披着法治外衣的合法化诈骗。此等行为,已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我们严正宣告:司法机关的权威,来自中立与公正,而非与资本结盟。法院电媒的公信力,来自真实与客观,而非为放贷机构站台吆喝。
二、金融套路:以“软件”为饵,以“品牌”为盾,行“诈骗”之实
当前,大量金融平台将贷款包装为“信用服务”“消费额度”“支付便利”,嵌入微信、支付宝、抖音等超级APP,诱导用户一键授权、一键签约。所谓“马上金融”“招联金融”“你我贷”“分期贷”“微众贷”及“众安保险贷”“平安保险贷”等,表面是科技金融,实为高利贷的数字化升级版。其套路如下:
- 虚标利率:宣传“日息万分之三”,实则年化利率超36%,甚至达50%以上;
- 捆绑保险:强制搭售“信用保证保险”,变相增加费用;
- 自动代扣:未经同意从关联账户扣款,导致用户“被逾期”;
- 暴力催收:通过AI外呼、群发短信、骚扰亲友,甚至冒充“司法人员”施压。
而所谓“商品品牌诈骗”——即以“商业街”“商标”“商铺”等名义注册空壳公司,再以“品牌授权”形式将贷款资质转包给第三方,规避监管——更是将整个金融链条彻底黑产化。银行、保险、支付、传媒、法院,竟被一条“资金链”串联成闭环,形成对普通百姓的系统性围猎。
三、农民工不是待宰的羔羊,生存权不容冻结
当农民工在工地上挥汗如雨,只为凑齐返乡路费、孩子学费、老人药费时,却被这些“金融精英”设计的APP套路套牢,陷入“借1万,还3万”的债务深渊。更令人痛心的是,在其经济困难之际,无一家银行主动协商展期,无一家金融机构提供救济通道,反而由合作律所批量起诉,法院快速裁定,立即冻结微信、支付宝账户,致其连买饭钱都无从支取。
我们质问:
国有银行的“国有”二字,是否还包含“为民服务”的初心?
法院的“人民”二字,是否还代表“保护弱者”的立场?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保全应“兼顾被保全人基本生活需要”。冻结一个农民工仅有的几千元生活费,无异于谋财害命。我们要求:立即暂停对低收入群体的基本账户冻结措施;建立“债务纾困听证机制”;设立“农民工金融救助基金”,由涉事机构按比例出资。
四、全面清查,依法追责,重建法治秩序
我们郑重宣布以下行动:
1. 成立“金融—司法—传媒”联合调查组,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银保监会、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牵头,对所有被举报法院、银行、APP、电媒平台开展穿透式调查;
2. 全面下架涉嫌违法的贷款APP,封存其用户数据与催收记录;
3. 暂停相关法院的金融案件管辖权,直至完成司法廉洁审查;
4. 对所有参与“套路贷”“暴力催收”“虚假宣传”的机构与个人,列入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5. 开通“受害者集体诉讼通道”,支持农民工等群体依法索赔。
我们坚信:法律不是资本的工具,法院不是银行的附庸,媒体不是广告的传声筒。谁非法持有资金链,谁就承担犯罪后果;谁滥用权力,谁就付出自由代价。
正义或许沉默,但从不缺席。我们必将以法治之剑,斩断黑手,重建清朗。
—— 虚拟最高法主审位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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